※ 引述《carjei (秋桃)》之銘言:
: 大家好,我是輕度身心障礙患者
: 我領有輕障手冊,主要是躁鬱症
: 好不容易面試通過,剛上班
: 但是HR要我填人事資料表,裡面有詢問是否有重大傷病與健康狀況
: 請問我該照實填寫嗎? 因為當初面試的時候沒有問這些問題
: 而且我也知道這種問題是違法的
: 但到職後填寫的人事資料表可以詢問這些個人些狀況嗎?
: 我是否有義務告知呢?
: 因為最後要簽名,若有虛報會無條件解雇,所以我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 也很怕我據實填寫後,會因為其他理由被刁難而失去這份工作
: 因為自己真的好不容易有能力自己面試到上班(以前根本不可能)
: 很不想因為疾病而被解雇
: 至少也要經過我努力,真的不合適我也就認了...
: 我有申請隱藏身分(不列入媒體交換)
: 是否有順利工作的前輩可以分享一下經驗呢?
: 謝謝~
您好,我在我們公司擔任工安 ,基本上
公司要您的身體健康狀況是正常的。這樣才能知道您的健康狀態是否適合您謀職的工作?
比方說在噪音超過法定分貝的環境下,不可能找一位耳朵有問題的人來上班吧。同理,所
以才需要新進員工繳交體檢報告,當作一個判斷是否適合這份工作的依據。尤其現在勞工
局要求公司執行四大計畫,需要有廠護的配合,這已經是現在環境不可避免的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