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資訊] 身障手冊舊制永久有效的人有福了

作者: ttnakafzcm (燦's)   2021-01-20 12:48:11
提醒一下
公文還沒到各公所社會課
今天要去換證問承辦
還順便把這個網頁要給他看
對方看都不看就說是假的
等換完我直接爆氣開嗆
後面主管才出來說公文還沒到
公文還沒到就老實跟我說公文還沒到
看都不看就說我的資料跟說法是假的...
大家要注意阿 一早下夜班就讓我爆走
※ 引述《todo70192 (123 team)》之銘言:
: https://www.mohw.gov.tw/cp-16-57409-1.html
: 立法院三讀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14條及第106條」修正草案
: 立法院今(30)日三讀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身權法)第14條及第106條修
: 正草案,衛生福利部對立法委員與各界長期關注與支持身心障礙福利業務,以及委員在審
: 查過程時提供諸多寶貴意見,表示感謝。本次修法重點是明定障礙情況屬中央衛生主管機
: 關規定無法減輕或恢復,免重新鑑定者,以及原執舊制永久效期身心障礙手冊經換發新式
: 證明之身心障礙者,得核發無註記有效期間之身心障礙證明。同時,直轄市、縣(市)主管
: 機關於廢止民眾身心障礙手冊前,應主動協助其辦理換證,以保障身心障礙者權益。
: 衛福部表示,部分障礙情況符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規定無法減輕或恢復,無須重新鑑
: 定者,依現行規定得於有效期滿後逕予核發身心障礙證明,但每5年換發身心障礙證明之
: 流程,恐增加民眾困擾及行政成本,為兼顧民眾權益並節省行政成本,直轄市、縣(市)
: 主管機關應核發無註記有效期間之身心障礙證明,但仍應每5年視個案狀況進行需求評估
: ,以利即時連結相關服務資源。
: 衛福部指出,身心障礙證明有效期限最長為5年,身心障礙者應於效期屆滿前90日內
: 向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辦理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後,核發身心障
: 礙證明。但101年7月11日前執舊制永久效期身心障礙手冊計62萬餘人,已於104年7月11日
: 至108年7月10日間採分批換發5年效期新制證明,且採繼續換證為原則,身心障礙者並無
: 須再到醫院鑑定,倘身心障礙者認為自身障礙情況改變時,可自行申請重新鑑定及需求評
: 估,惟許多身心障礙者仍反映每5年換證1次,實造成其困擾,且其障礙情況沒有恢復可能
: ,為簡政便民,本次修法增訂直轄市、縣(市)政府得逕予換發無註記有效期間之身心障礙
: 證明。但如其障礙情況有改變時,仍需申請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
: 衛福部強調,目前刻與直轄市、縣(市)政府就核(換)發無註記有效期間之身心障礙
: 證明行政作業進行規劃,待身權法第14條及第106條修正草案經總統公布施行後,即會依
: 身心障礙證明有效期限屆滿之順序,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書面通知民眾辦理,針
: 對有換證困難之民眾,亦將持續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透過電訪、家訪、郵寄申請、
: 領證服務及到宅換證等多元措施主動協助換證。民眾如有相關問題,可直接洽詢戶籍所在
: 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作者: komina (輪走族一枚)   2021-01-20 16:05:00
原PO拍拍公文還沒到是苦身障者跟承辦人啊……一開始就講清楚,「現在是法規過了,正式實施什麼時候開始」,這樣雙方也有個依據。
作者: linmarkyu (飛影)   2021-01-20 19:44:00
這個部分 我也有詢問過社會局/處 該局/處承辦人表示「目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尚未公告修正 亦尚未收到衛服部相關修正法規公文 何時公告修正還不清楚 所以仍以現行規定每5年換證 至於規定公告修正後 待換證年限到期前1~2個月 將另行通知身障者換證 換證時才改制成舊制永久有效 無須換證 去年年底三讀通過的訊息 主要是提醒身障者有這個訊息這樣 並不是舊制永久即刻生效」
作者: bill0205 (善良的小孩沒人愛)   2021-01-20 20:56:00
我是已經沒啥差 看到新聞時早就已經換了…不過印象中法令不會那麼快生效 不是要總統公布施行嗎不知道有那麼快嗎
作者: h210045 (小德)   2021-01-20 22:23:00
查了相關公報。目前是總統還沒公佈施行。也要等真正公佈施行後才是真正生效。目前只能等了
作者: luckystar777 (曾經的曾經)   2021-01-21 01:53:00
好像是你的問題
作者: springman (司布林)   2021-01-21 04:31:00
承辦人員若能對自己業務相關的新聞更多了解會更好。
作者: linmarkyu (飛影)   2021-01-21 09:23:00
先不說是原PO的問題 以原PO所詳述經過事實的承辦人來說承辦人直接認定該資料非事實確實有些不妥 理應上要確認當事人的資料真偽 如果承辦人覺得新聞報導認定是有錯誤那麼就要告知請承辦人「就請你們單位主管在公所網頁上發布澄清新聞稿」否則請承辦人確認當事人資料的真偽...查詢公報昨日(1/20)總統已公布 近期衛服部應該會將公文轉知各地方政府社會局/處 再由社會局/處轉知各地公所前後來往的情況下 可能要在過年前後公所才會得知訊息..
作者: magicalko (Magical)   2021-01-24 22:41:00
窗口確實不知道阿窗口通常收件,再轉承辦
作者: ttnakafzcm (燦's)   2021-01-25 15:23:00
如果不知道就老實說 不是劈頭就說我準備的資料是假的這種回應很要不得 看都沒看就說民眾準備的資料是假的我要是拿紙本 馬上甩他臉上你信不信
作者: unsub (Criminal minds)   2021-01-25 19:56:00
今天換證(高雄),新的手冊已經沒有印效期了
作者: biu127 (微雨)   2021-01-26 23:01:00
通常這種訊息都要一直轉來轉去的,地方承辦人可能真的沒接獲到訊息,況且這個也只是剛宣布通過,連實施的日期都還沒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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