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妹妹今年國三,
她天生一隻眼睛便看不到、另一隻也重度近視,
直到最近聽到父母醫生朋友的建議才發現她是可以申請身心障礙手冊的。
我想請問
妹妹從小成績便不是很好(視力因素),
當她聽到自己考高中的時候有可能可以加分也很高興,
但我們卻不知道確切是如何加分的呢?
但是因為身邊沒有有類似經驗的人,
我當年考的也不是會考,
上網查了之後也都只有寫身障學生有25%的加分,
但是國中會考不是用A、B、C來評分的嗎,
那加分制度是如何執行的呢?
是用積分去乘以1.25嗎?
還是有其他的計分方式或是升學管道?
感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