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前夫離婚一年多,兩個小孩歸他,但我還是會想小孩。
之前是不准我看小孩,後來有跟他說 這樣我要走法律,最後是私下簽定探視協議,就我
每個月都可帶小孩一天,但要事先跟他約。
只是我真的覺得很不好約,也無法很清楚知道小孩的狀況,因為他封鎖我的line,也不接
我電話,我只能傳簡訊給他,但他也不會回我....
有時都等到我跟他約好要帶小孩的前一兩天,才傳訊給我說家裡有事不能讓我帶小孩,但
我都月初就傳訊給他了...
不懂他為何每次都要拖到快到了再來說不可以讓我帶?
想跟他好好談談也沒有辦法,打手機不接,打他家電話也是,帶小孩時也是他家人出面,
我真的不知該怎做...
有時都會想要再跟他搶監護權,但又怕會影響小孩...
我不懂我只是想看小孩,怎會搞得很難才能看到.. 不知是否有什方法讓我能比較好看到
小孩? 或者說 那張協議書是否真的有法律效力? 我能否更改?我不想一個月只能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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