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bow0807 (阿暴哥哥)》之銘言:
: 女方堅持要離,溝通無效我認了
: 目前:二個小孩她要我扶養(4、5歲),我當然願意
: 財產:無動產,一台2013年休旅在她名下,她不要
: 女方特殊要求:可以每天幫忙接送小孩下課
: 請問有經驗的前輩,離婚諧議書需要注意哪些條件,避免未來的糾紛?
: 週四要談判了
→ abow0807: 剛剛她居然把全家大小搬過來,一副弱者樣,真的快暈倒。 08/21 22:57
→ abow0807: 我就站著被我丈人丈母娘指著罵;算了我忍,最後協調: 08/21 22:57
→ abow0807: 扶養義務、監護權都歸我,她一週頂多可帶小孩外宿一天, 08/21 22:57
→ abow0807: 我不得用任何理由要求她付扶養費用。有需要注意的地方 08/21 22:57
→ abow0807: 嗎? 08/21 22:57
下面推文我不知道要用什麼功能鍵可以有包含推文的回文方式,
所以只好用複製方式把推文貼上再回文。看到原作上面的這一段推文,
再對比原作第一篇文章內容,關於離婚描述[女方堅持要離,溝通無效我認了。]
這讓人有種感覺,覺得你老婆好像並不是真心想離婚??
想勸勸這位小兄弟能否先冷靜幾天,暫時不要這麼急著簽字離婚。
如果她把父母拉到談判桌上再來砲轟你,其實是反應了你老婆內心的矛盾與不滿,
猜測你的老婆拉不下臉,或許她需要一個下台階,
也或許需要一個可以說服她自己的理由,
也或許需要你的哄哄,看來她其實對於離婚的未來還是茫然且充滿矛盾不安。
個人認為你的婚姻或許還有救,就看你要不要再試試看?
不知道你們住哪裡?如果在台北,可以約她去陽明山看夜景聊聊,
或到淡水八里河岸邊坐下來喝杯飲料聊一聊,你們的婚姻也許還有機會可以走下去,
就看你們願意不願意給對方與自己一個機會。
請假一兩天陪陪老婆與孩子去走走透透氣,就當是最後的和平道別都可以試試看。
因為原作沒提離婚的真正原因,只有這句[女方堅持要離,溝通無效我認了。]
覺得一定是有其它很重大原因才會變成這樣?
這原因如果還有解,就不要輕言離婚,
因為離婚不是解決婚姻問題唯一的方法,
有時候離婚還會衍生出更多的問題。
希望原作能慎重多方考慮清楚後再做決定,凡人你我總是會有情緒的情後,
試著回憶對方好與善的一面,給自己、老婆、孩子再多幾天的時間考慮。
祝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