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婚後扶養費部分支付

作者: Divorce01 (離婚版匿名帳號)   2016-04-22 16:02:07
版上的大哥大姐好:
小妹的父親與母親在兩年前離婚了,由於父親外遇的緣故,我和妹妹是跟著母親
住(我與妹妹都還在念大學);當初協議書上是說好父親負擔妹妹的保險費、
我與妹妹的扶養費直到年滿二十五歲以及家中房貸(名字是我母親的,也就是現在
我們住的地方),我父親有簽署本票。
現在我們遇到的問題是父親以沒錢為由,不願意再支付保險費及房貸,扶養費的部
分則是少一半(該行為約於一年半前發生)。這段期間也有與父親告知,但其堅持
沒有錢支付所以狀況並無改善。
母親並不是很願意走法律途徑,因為她害怕父親跑到她的工作場所以及家中鬧。
所以我想請教各位我們這樣的狀況
一:如果走法律途徑是否可以申請到強制執行?
(父親職業軍人退休後有再找了一份工作,所以我們認為他是不願意付錢)
二:希望能夠推薦台中地區的律師,我們真的是兩眼一抹黑。
三:如果父親前來鬧事我們能請警方或是什麼樣的單位提供幫助?
小妹在此先謝謝大家
作者: allisoniu (瘋狂馬戲團)   2016-04-22 17:21:00
承諾就該被兌現,但若換一個角度思考:20歲即成年,是否有必要要求父親供應到25?至遲到22大學畢業還不夠嗎?
作者: comeon (海闊天空)   2016-04-22 22:09:00
現行法制有本票可強制執行 不要心軟了 他外遇要自由就照協議的做到去年票據法已經提修法 未來沒那麼方便 要注意一下
作者: Jemimah (不知不覺)   2016-04-22 22:15:00
如果他擅自停止扶養費,以後能因此不養他嗎?
作者: k2a9t3e6 (絢)   2016-04-22 23:53:00
本票的請求權時效是三年,所以要注意一下時間(超過還是可以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只是你爸爸可以抗辯)。除此之外也可以提告請求履行協議,待勝訴判決確定再強制執行。如果有需要推薦律師,再站內信給我吧。
作者: unforeseen (世事難料)   2016-04-23 11:17:00
我也覺得簽了就該遵守,但要求給付到25歲有點不合理成年了也大學畢業了,父親還要繼續養你們和幫付房貸
作者: allisoniu (瘋狂馬戲團)   2016-04-23 11:20:00
很多人22歲大學畢業都會開始付孝親費了,父親還要供應你們到25,是否合理,你們心裡該有一把尺...
作者: unforeseen (世事難料)   2016-04-23 11:21:00
當然,減半付要打官司,是妳們的權利,但妳們是把他當成什麼的角色對待? 我有點搞不懂
作者: papapa (洗番茄)   2016-04-23 20:45:00
樓上,外遇在先 白紙黑字都簽了是要合理什麼更何況女兒幫媽媽爭取這哪裡有問題
作者: allisoniu (瘋狂馬戲團)   2016-04-23 21:11:00
女兒是幫自己爭取,要人供養到25,並不合理。父親外遇是上一代的糾紛,又不是襁褓中就拋妻棄女。有些家庭父母雙全都要用學貸了,女兒卻要求供養到25歲才願意自立,因為外遇嗎?
作者: papapa (洗番茄)   2016-04-23 21:21:00
離婚協議是原po爸媽簽的 這就包含在裡面 不是幫媽媽討是什麼 一直檢討原po也很奇怪吧
作者: allisoniu (瘋狂馬戲團)   2016-04-23 21:30:00
不是檢討,是女兒大到可以試著幫助協調家庭糾紛,如果父親真的付不出來呢?是要榨乾以洩外遇之恨嗎?如果父親離婚前還算顧家,那現在自己也成年了,是否可以多一些顧念,幫忙協調出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方案?
作者: papapa (洗番茄)   2016-04-23 21:38:00
如果真的付不出來的確應該要商量是不是換個方式 一句沒錢就不付 不覺得很不負責任?
作者: allisoniu (瘋狂馬戲團)   2016-04-23 21:39:00
如果父親從來就是爛人一個,都夠大了,不如早早切斷往來,過好自己的生活,過好自己的生活。
作者: papapa (洗番茄)   2016-04-23 21:40:00
而且問題都你自己假設的 在原po主動現身前無法得知 不覺得有失公允嗎
作者: allisoniu (瘋狂馬戲團)   2016-04-23 21:48:00
我沒有假設任何問題,只是認為離婚與否,外遇與否,沒有子女有權利被供養到25歲,要主張是他的自由,但不代表每個人都該覺得她討得理所當然…
作者: APROC (牧羊人)   2016-04-24 00:26:00
這不僅是幫媽媽討,是連自已成年以後的錢都去要,跟上一代的外遇何干? 硬要拿錢就去打官司,但合不合理自有公評大學有去打工,就是覺得成年人還跟父母拿錢很不好意思
作者: papapa (洗番茄)   2016-04-24 00:48:00
所以贍養費可以因為子女成年就說不付了嗎 那這樣都不一次付清改用分期的 反正子女成年就算沒付完也沒關係當初白紙黑字 覺得不妥就不要簽 既然簽了就該履行難道不是嗎?
作者: shannienie (自始至終都是個外人)   2016-04-24 02:11:00
Pa大說的很合理
作者: puccalove (要冷靜...)   2016-04-24 17:29:00
白紙黑字簽了是要兌現的,一句沒錢就兩手一攤,到底是誰的問題?
作者: snowings (柔)   2016-04-24 20:08:00
法律問題建議原po可直接找法扶的免費法律諮詢。至於扶養到幾歲合理,那是爸爸自己同意的,爭取完全合理。只是花那個時間和金錢訴訟划算不划算,才是原po要考慮的吧?並且法院強制執行的可行度也是要考慮的。也許還是有可以賴皮的方法,到時不就賠了夫人又折兵?
作者: APROC (牧羊人)   2016-04-26 00:02:00
這麼想要就去打官司啊,但人家不想再出了也是人之常情打贏了就強制執行,真沒錢了妳強制也沒用,就這樣
作者: papapa (洗番茄)   2016-04-26 01:01:00
退休軍人又有新工作會沒錢? 我是不信啦
作者: Irc1123 (Irc)   2016-04-27 00:59:00
Pa大,推 !
作者: NBSky (空)   2016-04-30 23:29:00
推Pa大
作者: ashyang (LMC)   2016-05-04 01:35:00
強制執行是扣薪轉戶,如果是領現金的拿不拿得到也是個問題,軍人退休哪有什麼錢,退伍沒幾年就花光了啦~搞不好還負債房貸+妳們姐妹的扶養費和妹妹的保險費一個月大概是多少?你父親工作一個月薪水多少? 雖然外遇是父親的錯,但是也不該讓父親自己連生活都有困難吧..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5-11 15:57:00
贍養費 扶養費 是不同的東西.....這份離婚協議,簽名的是你媽跟你爸,你爸不付,也是要由你媽去告他履行契約,至於你們,看不出來有什麼可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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