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爭監護權我這樣有勝算嗎?

作者: Divorce01 (離婚版匿名帳號)   2016-05-02 23:24:11
女方(本人):公立教職 目前育嬰留職停薪,為小孩主要照顧者
男方:電腦工程師 薪水約女方的5倍
小孩:2個女兒,5歲,2.5歲。
全家搬到美國一年多,我已爲照顧2個小孩請假3年多,育嬰期限到今年7月。
面臨離職留在美國當全職媽媽或回台灣復職的兩難壓力。
在美國買了房子和車子,男方揹房貸車貸。
男方疼愛小孩,下班會幫忙照顧。但對我照顧小孩及家務細項都會干涉,令我無法忍受。
覺得自己沒有賺錢就要變成這麼窩囊嗎?以後若離職那不就永遠都是這樣了?
因為身為主要照顧者,卻又一直被碎念,我選擇不再說話。多次冷戰後,男方昨天提出他
沒有辦法再忍受我這樣對待他,說如果跟他生活這麼痛苦那就看我要怎麼樣吧!
可能要走上離婚一途了,希望能爭取兩個幼女的監護權,但男方也愛孩子,勢必不會輕言
放棄。
小孩因為白天都是我在照顧,當然都黏我。但是離婚我必需要帶她們回台灣,目前我在台
灣沒有房子,雖然有薪水,但2個小孩的學費、保母費、生活開銷和房租等等,可能就用
掉我全部的薪水了。(娘家經濟不好)
男方家裡經濟情況不錯,而且男方在美國薪水又高出女方許多,怕離婚我會爭取不到監護
權。而且因為我們分隔兩地,共同監護似乎不是好選項?
男方沒有外遇或符合不適照顧的條件,請問這樣我爭監護權有勝算嗎?
接下來應該怎麼做?因為在美國人生地不熟,不知道如何找律師諮詢?
作者: allisoniu (瘋狂馬戲團)   2016-05-03 00:17:00
有考慮婚姻諮商嗎?不要太衝動…
作者: tltl (咕哩兔)   2016-05-03 06:41:00
你們夫妻雙方要不要先不管法律 坐下來客觀討論一下小孩如果確定歸誰之後的實際狀況? 感覺兩個人單獨養都很吃力
作者: ameifan (ameifan)   2016-05-03 10:00:00
你們應該先走婚姻諮商。兩人都愛孩子,應該好好談而不是消極面對啊。
作者: Becque (....)   2016-05-03 16:10:00
被囉嗦就不說話? 婚姻的修練都不想面對?
作者: JulioTeheran (Fire)   2016-05-03 16:58:00
男方的家庭和收入本來就好非常多, 當然會比較強勢
作者: aska911 (aska)   2016-05-03 23:41:00
就因為這樣就要離婚,你們真的相愛過嗎?
作者: qoolydiawei (Lydia)   2016-05-04 19:56:00
樓上a大 相愛過也會分手啊...所以不要這樣反問...沒
作者: whyso (www)   2016-05-05 01:11:00
"對我照顧小孩及家務細項都會干涉" -> 妳覺得孩子是妳自己一個人的,男方完全沒有話權? 請多想想,大家都是希望小孩好,男方不是在針對妳個人,而是在提供方法或想法.如果他提的一些東西,妳稍加鼓勵,讓他願意更主動的來執行某個想法,妳顧小孩不是可以更輕鬆?很能感同身受男方說出"沒有辦法再忍受我這樣對待他"這種話,誠心建議妳多跟老公溝通與對話, 情感的耗損,很深很深.....妳遇到的狀況跟我很像(跟妳老的職業跟想法也相同),但我已經走不下去了.. 期望妳願意多想想..(ps.電腦工程師是很容易被訓練的).
作者: pagurian (小蟹)   2016-05-05 07:44:00
認同樓上,科技業的工程師,會受到工作規範與方法方面訓練的影響想法與思考大都更有邏輯,或是某種基礎,當然人非聖賢,非百分百對觀念意見的差異,別當作干涉,當作是另一個角度的觀點,要打開心胸說出邏輯與道理跟他討論
作者: anshley (想念卻不想見的人)   2016-05-05 08:17:00
恕我直言,為了這理由搞到要離婚很瞎。另外你是教職,我不由得多想了幾下,太多印象中,老師對自己子女的管教都非常強勢,你是不是也不自覺犯了這毛病。你是全職家庭主婦,你當然是主要照顧者,但別忘了也是妳老公提供經濟無虞的環境你才能如此,他對子女教育絕對也有話語權
作者: ostrich980 (出去玩)   2016-05-06 01:35:00
這樣就要離婚 你們的婚姻好脆弱也好隨便
作者: carter7013 (carter)   2016-05-09 15:48:00
你應該輸定了吧
作者: goback (goodlife)   2016-05-09 16:05:00
覺得女方問題大,應該個性強勢。說一下教養問題就要離婚了有沒有為了孩子想想啊。現在二個孩子有疼愛她們的爸爸妳回台就是逼他們父女分離。而且男方還經濟好。住美國。你能給孩子提供什麼環境?連房子都沒有。
作者: sherryk (三喵夫人)   2016-05-13 12:51:00
總覺得問題還沒嚴重到要離婚 好好談一談 先做諮商吧
作者: psynana (賽娜娜)   2016-05-25 22:37:00
為育嬰離開工作的媽媽,有時候會自尊心受損!媽咪先加油,試過諮商再到這步路
作者: moknaa (呆呆)   2016-05-29 16:32:00
不要爭,爸爸也很愛孩子啊
作者: indigomaple (過自在的人生比較重要)   2016-05-31 18:15:00
我不同意上面板友的看法,我覺得妳隻身在國外又無奧援,不安全感一定很深,覺得自己待在美可能被永遠綁住。一旦為了家庭辭去好不容易考到的公立教職,會擔心自己在家裡面的地位一落千丈。我建議妳先回台灣述職,小孩可以先留在美國,妳先把妳自己的情緒照顧好在台灣好好冷靜地想想要不要繼續走下去,也可以在台灣找諮商師,也許先回到妳熟悉的環境、親人的身邊妳就會知道要怎麼做了。不管你如何處理,我只有一句話千萬千萬不要放棄自己在台灣的工作,如果你先生真的對妳沒有感情了,而搞到在美離婚,妳完全沒有勝算除非妳先生有心能承諾他在美的資產妳也有份,而妳也能在美國找到謀生的方式,否則我完全不建議妳放棄工作待在美國。美國是個看錢說話的國家,妳沒錢請不到律師,不要說連小孩都見不到,可能還身無分文愛小孩不代表愛妳,而假設他真的不愛妳,絕對不會有快樂的家庭生活,總之,先顧好你自己。他敢說出這句話來就是看準妳在美國必須靠他才能生活這個男人不夠愛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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