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覺得會走到離婚是逼不得已的最後方法,如果可以選擇沒人會想在事情不嚴重
或是還有轉圜餘地時離婚,扣除掉明顯嚴重過失的行為.
從婚姻版看到離婚版好像勸離婚的聲音永遠最多最大聲,只要不是勸離的馬上大家
群起圍攻,好像離婚是萬靈藥保證藥到病除,有沒有後遺症沒人在乎,當下問題解決就好.
也造成沒什麼人敢勸合或提出解決辦法,反正那是別人家問題我又不痛,跟著罵就對了.
如果後面遇到類似問題如萬年無解的婆媳問題,或是再遇到不同問題如教養問題怎麼辦?
每次遇到大問題都要離婚嗎?
總是該試看看不同方法,就算無效至少也有經驗知道以後該如何處理比較好.
原PO的先生是否本來就有賭的習慣還是只有這麼一次豪賭,
如果本來就一直有大賭的習慣就要好好考慮,如果這次一時出錯你還願意給機會
不妨觀察一下,可以先分居或先協議好再犯錯就離婚或先簽好離婚證書.
夫妻分別財產制都行,讓他知道事情嚴重性.
至於找工作只要不是習慣靠家裡的人,我相信他自己心裡比妳更急,
不少人一定都有找工作周圍家人或親友過度的關心造成的壓力感,
妳先生既然本來能賺到6萬我想也不會是多軟爛的人,這塊是不是暫時讓他自己
處理一下看看.
至於借錢部份他是有收入但不願意還,還是沒收入所以還不出來也有差別,
妳們因為現在感情不好所以看他什麼都不順眼,但要確認他是無心還是無力償還.
我會建議妳不要盲從旁人想法是因為外人永遠無法了解事情全貌,
就算當事人也會因為雙方立場不同而有不同解讀,有時候可能不完全是自己猜測
的狀況,在情緒上做決定很容易一時氣憤而失去正確判斷,
也許對方不是這樣想或者很多事情不是非黑即白那麼絕對,
等情緒平靜一點再想看看或談看看他真正的想法或想怎麼解決對問題比較有幫助.
如果我是你父母我不會跟妳說該怎麼做比較好,妳都已經成家還有小孩了,
總該長大為自己負責做決定,以後結果如何至少自己選的辛苦也不會怨別人.
但只要妳回來不管做什麼決定,家人一定支持妳.
而非下指導棋教妳該做什麼決定,連離婚與否的重大決定都要聽別人的,
那跟媽寶或爸寶有什麼差別,可以參考但不要全盤接受當做自己的想法.
被別人輕易影響干擾了自己真正的想法,那跟結婚時說閒話不用負責的三姑六婆
有什麼差別?你去問不同人就有不同說法,那妳就要一直不停改變自己迎合別人嗎?
也不要把小孩拖下水讓他們承擔大人的爭執,他們年紀小對他們來說爸爸並沒有
太失職,為什麼一定要逼他們選邊站,對他們來說父母都是重要的,離婚與否你們
2人自己談論就好,小孩無辜為什麼要承受大人的情緒角力及拉扯.
至於債務現在是否只欠他親友的錢?照妳文章來看融資部份公公已還清,
應該只剩親友的欠債?如果是的話除非他馬上又去豪賭,然後他馬上死掉或是
公婆也無力或不願意償還,否則在妳考慮的短時間內應該沒有妳說的這麼嚴重.
現實點說妳還要考慮到妳的薪水能否負擔2個小孩的花費,
還是要麻煩你父母幫忙?當然你可以打官司要他負擔養育費,
但如果他沒工作你也拿不到錢,或是太多方法可以擺爛不給或拖欠.
妳要先想好萬一對方真的不給或無法給,妳要怎麼教養2個小孩及家人是否可以幫忙.
影響小孩的部份肯定有,多或少而已.妳的情況是妳的情況,
別人是別人的無法混為一談,有人單親奮發向上,也有人單親埋怨父母向下沉淪,
如果妳想離婚就只要想好自己的部份,小孩只能盡力補救或是雙方沒交惡情況下
仍維持父母而非夫妻關係.
如果妳不想小孩單親有不好陰影或是被排擠,那妳就只能多方嘗試看看有沒有改善可能,
不可能又要離婚又要小孩不受影響,沒有好處全拿的.
講那麼多包含推文我從來沒有說妳不應該離婚,而是聽聽妳自己內心的聲音是不是
還想努力看看,我認為真的都試過了也確實無解,即便離婚也沒什麼好說的.
也不要以後離婚萬一很辛苦或是不如預期,後悔當初沒有盡力去試過來的好,
很多事情錯過了連想彌補都來不及了.
旁人只能替妳點出自己看不到的盲點或是沒想到的解法,但無法替妳做決定判斷.
真的無法現在決定就等平靜點再想,衝動是魔鬼不要在怒氣當中做決定.
※ 引述《fugjpcj0 (美環)》之銘言:
: 我和先生都29歲 早婚 有兩個孩子(3Y和7Y) 沒車沒房
: 住在新北 娘家附近租屋
: 先生做工地 基本上每天出門上班 月薪落在6萬上下
: 我是辦公室的助理 周休二日 工作時間短 月薪約2萬6
: 小的讀私立幼稚園 大的上國小 有參加校外的安親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