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首po希望各位手下留情。
大約兩年前離了婚,離婚原因非常複雜,
三言兩語說不清,
但我沒外遇沒不良嗜好沒做任何對不起他的事,
但是一個人心變了,擋也檔不住,
被慢性精神家暴後,被離了。
隱形的家暴,加上(美國某州)當地法律的no-fault divorce制度,
配上超爛律師+自己沒錢,
離婚過程當中只有挨打的份,
什麼公道都討不回來。
小孩跟著前夫住美國,我一個人回台灣娘家住。
(該婚姻和家庭狀況就不多說。太複雜。)
常有人鼓勵我再交往新對象,但是我有三個關卡:
1. 我自己的心態還沒準備好。太多恐懼。
2. 太多包袱。
3. 不知道如何再遇到新對象。
第一點,當然是被那段婚姻給嚇怕了。
我沒有辦法信任別人。
甚至,我根本感覺不到任何吸引力,是麻痺的狀態。
這是我要跨過去的關卡。
我想這應該是最大的關卡。
第二點,我有蠻大的財務負擔、身體不好、快40歲、離過婚。
其實我不知道有哪個男人以及他的家人可以接受我這樣的情況。
與其鼓起勇氣出去試圖認識對象、然後因為這些原因被打槍,
我實在沒有足夠的動力踏出去,也不想再受傷。
雖然有些人會跟我說「你看起來很年輕漂亮,就像女大生」,
但我很清楚我身材爛得要死,而且人都會老,光是像女大生又怎樣。
說我聰明,但我認識的男人都覺得我太過聰明給他們壓力,
但是聰明不等於精明,要不然我不會感情路跌跌撞撞落得滿身傷。
學歷算高,但是是台灣的冷門學歷,
而且很多人會基於誤解而被這科目嚇跑。
(別問我是什麼...)
況且因為小孩的關係,和前夫無法完全切割,
而且三不五時還要打官司。
我真不覺得自己有什麼吸引第二春的優勢,
反倒是包袱一大堆。
第三點,我真的不知道就算要嘗試踏出去,要去哪裡找對象/交朋友。
我不菸不酒不喜歡吵,所以一切菸酒喧嘩場合都是拒絕往來戶。
身體狀況的關係也不能做什麼運動,爬山跑步...等等與我無緣。
我的時間幾乎被工作佔滿。
許多的課程、活動都跟我的工作時間衝突,
要認識興趣相投的人也沒什麼機會。
就算有時間,也不知道要去什麼場合認識人,
而且累到假日都不想出門,只想在家休息。
我其實沒有覺得一定要再找對象。
但是每當有人這樣建議,
這三點就會立刻浮上腦海,
然後我就覺得很挫折。
所以,想知道有沒有板友是類似的情況?
你們對於第二春的想法是什麼?
(第二春不一定是再婚)
如果要再找對象,
你們會透過什麼方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