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ean1013 (å°ç¶ å–µ)
2017-04-06 17:14:21代po
為方便閱讀以下均用第一人稱
我和前妻協議離婚已經一年多了
有二個小孩,一個小二,一個幼稚園
當初協議好二個小孩的監護權歸我
前妻幫忙負擔撫養費每個月ㄧ萬二千元
才給了半年後就說他負擔不起
最多只能一個月給五千
http://i.imgur.com/YBoAUCi.jpg
我不同意
他說他要放棄探視權
以後小孩的事他不會再過問
我當然知道探視權是沒有所謂的放棄
可是接下來他真的再也沒有來看過小孩了
撫養費從這時後就變成五千
二個小孩每個月的開銷有單據的就要2萬8
(註冊、月費、安親、才藝、保險...等)
沒單據的食衣住行、吃喝玩樂的加起來超過三萬
直到今年二月
他連一個月五千也付不出來
一拖再拖
至今都沒下文
加上我爸爸去年底送去安養院
每個月又多一筆開銷
經濟壓力有點大
如果前妻真的擺爛
是不是真的拿他沒辦法?
我也不想搞得太難看
但我想即使走上法院強制執行對前妻來說應該也不痛不養吧
(他信用破產,名下無可供執行資產)
請問大家還有其他辦法嗎?
謝謝
作者: killers (富邦小賴) 2017-04-07 13:24:00
這只能強制 執行扣薪水了,如果連薪轉都沒 就真無解
作者:
joker6 (早睡早起:))
2017-04-07 13:24:00推樓上
作者:
sony577 (雙姓:《姓名權》平等!)
2017-04-07 19:47:00有對夫妻都台大畢業 生兩個女兒 大女兒跟爸爸 小女兒(改從母姓)跟媽媽 現在兩個女兒也都唸台大 (ㄧ個人養ㄧ個負擔比較剛好 也養得好)現在很多家庭只生ㄧ個 連英國人也是 ㄧ個人要養兩個小孩當然較吃力 除非你家族人要幫忙養要不要考慮復合?雙方再調整ㄧ下 可能復合嗎?
作者:
bean1013 (å°ç¶ å–µ)
2017-04-07 22:58:00不可能復合了
作者:
anshley (想念卻不想見的人)
2017-04-08 14:49:00難得教主勸合不勸分
生活快過不下去了,才藝...玩樂...辦法?節流啊
作者: yayuann4590 (流星飛過) 2017-05-01 14:09:00
生活都快過不下去了 是否找平價幼稚園 才藝等以後有能力支付再學 保險等有能力再買等等~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