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edlem (Bedlem)》之銘言:
: 1丶我們結婚快十年,有兩個小孩,一個七歲(男)一個五歲(女)。
: 2丶我們都有正常工作,兩個人年收入大概都在一百萬元台幣左右。有房有車,沒有債
務
: 問題。
: 3丶我太太前兩天跟我提離婚,理由大概是我不夠長進丶理念不合丶不愛我了,或者她
自
: 己有問題等等。我自己把民法中可以申請離婚的十一個理由(家暴丶外遇...)梳理了
一?
: ,確認我都不符合這些條件。
: 4丶我不太想簽字離婚,所以建議她真的想離婚,可以找律師告我,反正她也有錢可以
請
: 律師。
: 5丶她還是想先走協議離婚,但我覺得擺爛可能才是正確選擇,想離就告我好了。
: 6丶她不給我碰已經兩年了,我都自己看 A 片解決,她現在也不做飯給我吃了,我自己
花
: 錢外食,她前兩天不想跟我睡同張床,自己跑去睡沙發,我勸了她一陣也只能隨她。
: 7丶反正我不簽字,她想自己走,或者在外面亂搞,我也攔不住她。我就搜集法律證據
,
: 具體看怎麼處理,兵來將擋 水來土掩,那也沒什麼。
我現在狀態跟你一樣,只差在沒小孩。老婆前幾個月說跟我價值觀不合,對我沒感覺,不
愛我了,一直堅持離婚,現在回娘家住。也不給我機會挽回,不跟我聯絡。但我真的不想
離婚,我很愛她。如果堅持不離婚是不是正確的,我不知道,但我相信若我同意離婚,就
真的結束了。只是這過程中難熬,加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