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提出離婚條件

作者: unknown (ya)   2017-10-23 23:05:35
※ 引述《Bedlem (Bedlem)》之銘言:
: 1丶既然我太太已經選擇在小孩面前對我發脾氣,要我簽字離婚,那我也不能再坐視不管
: 。
: 2丶我提的條件是,兩個小孩都歸我,她付一半的撫養費,想來看就可以來看(我會帶小
: 孩搬回桃園我爸媽家),就看她怎麼想了。
1. 感覺你和你太太是"兩個世界"的人
你根本不知道你太太的腦袋在想甚麼
你不了解你太太
當然也就不知道她的人生 要的是甚麼
2. 感覺你父母"介入"你們夫妻的生活太深
因為 你的言談中 有許多關於你父母的"意見與看法"
其實 有些現代夫妻 不喜歡長輩"介入 / 干涉 / 表示意見"
夫妻的私生活 (我就是屬於這一種)
3. 既然你父親對"單親家庭背景"的太太 一開始就不看好
那每次你父親與你太太眼神相對時
你父親的眼神 對你太太 就可能釋放些許"歧視"的傷害
4. 感覺你和她是在"各說各話"
你是"自我感覺良好"的人
你們夫妻"溝通不良"
5. 一般人離婚(或分手) 會知道或探究"根本原因在哪裡"
(譬如 我和我前夫離婚 主因是: 前婆婆要我當"傳統媳婦 + 生小孩"
但 我要的是"男女平等"婚姻: 除夕夜 男女各自回家過; 自己父母 自己孝順)
但.... 你好像也不知道"你和她為何會離婚"
作者: DaimlerHuang (達米樂)   2017-10-23 23:10:00
這帳號被?
作者: rmia (F R Y)   2017-10-24 01:26:00
這是我第一次想推您的文章,尤其第二第三項說的真好!
作者: bingnaicha (cha)   2017-10-24 08:12:00
推一下
作者: danny0178 (Pony)   2017-10-24 09:04:00
被盜了? 但還是推
作者: revit (revit)   2017-10-24 17:18:00
我以為你的文章,三句不離雙姓前4點贊同,第5點就知道你為何離婚了
作者: yayuann4590 (流星飛過)   2017-10-25 08:20:00
第五點很好啊
作者: revit (revit)   2017-10-25 08:54:00
我指的是除夕夜男女各自回家過這點,其實現代人比較不理傳統習俗,雙方講好一起回娘家或一起回婆家就好,"各自"為免又矯枉過正了
作者: danny0178 (Pony)   2017-10-25 10:10:00
第五點自己雙方講好就好 其實沒什麼對錯
作者: derekk (可可)   2017-10-25 19:06:00
第5點生小孩這件事男女有別..男方想要女方不生 就GG了
作者: ChangKai (東華鐵人精神不滅)   2017-11-04 01: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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