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edlem (Bedlem)
2017-12-27 14:51:33※ 引述《aaakiyohara (平淡 平靜 平穩)》之銘言:
: 我姊一輩子最大的錯誤決定就是嫁給B
: 但是最大的成功也是果斷決定離開這個巨嬰 雖然浪費了十年的青春
把未來十幾年照顧小孩,以及幾百萬元以上的小孩撫養費承擔責任,成功甩掉給男方,還
一副理直氣壯,心安理得的様子,看起來確實很成功。
但是冥冥之中自有因果報應,即使她這一世把責任給賴掉了,下一世應該也會要還債的。
: 就繼續氣PUPU慢慢的罵吧 想哭哭記得回去媽媽那討個抱抱 摸摸頭說你好棒
: 反正我說過一定會在貴公子成年的時候都給他欣賞你所有的發言
隨便你們。
: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在B身上我也只看的到這兩個形容詞
: 看到這些發言 再再證明離開巨嬰真的是非常正確的決定
: 留點時間給自己續絃啊 記得找條軟點的絃
: 用鈔票打巴掌就會乖乖聽話的那種再適合b不過了 很好找的
誰要誰乖乖聽話?我只是要求公平分攤小孩費用而已,你們先把責任賴掉,要我把未來的
小孩撫養費都吞下來,我們有意見,再指責我們用鈔票打巴掌,還真是好笑。
權利和責任是相對的,從頭到尾,就只有你們想佔我便宜,不想承擔小孩的撫養責任,探
視權利卻一點都不能少,這種心態還真是要不得。
: 魯蛇我等著看 續的會是什麼好絃 順便稱讚她一下跳入火坑的勇氣
作者:
icolee (icolee)
2017-12-27 15:00:00你不必忙著替天行道,天有在看你都說給自己爽的,天真的都有在看你放心
作者:
clmhn (don't be judgmental)
2017-12-27 15:04:00你這麼悲憤,不就是覺得對方很爽你很不爽不平衡嗎?為什麼不跟對方交換呢? 孩子都給她撫養,你不出錢但要探視
作者:
icolee (icolee)
2017-12-27 15:06:00你不如為自己操操心、為自己擔心,不斷地造口業,天沒在看嗎(笑)
作者:
haha02 (來人!上夾棍!)
2017-12-27 15:07:00歡迎收看用錢看世界
作者:
Bedlem (Bedlem)
2017-12-27 15:11:00能成功賴掉幾百萬元的未來債務,以及照顧小孩所要付出的時間,沒什麼人會不爽的。但是前妻賴債的同時,也陪上了自己的德行,我為自己的小孩有這樣的母親感到悲哀。我可以續弦,但小孩無法換生母,只能說這是小孩的命吧。照顧自己的小孩,本來就該親力親為,起碼也要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監督,沒有丟出去不管的道理。
作者: alloutof (青春酒杯) 2017-12-27 15:15:00
親力親為?????這你講的????????????
你們無法共同生活,怎麼可能在眼皮底下監督,實際點吧續弦是老婆死了再娶,離婚再娶請不要亂用詞彙
你不是覺得小孩留著前妻的血而感噁心嗎?那放棄小孩吧!你爸不是幫你計劃好續弦?結紮打開再生就好何必揪結未來那堆「債務」?不要小孩就好前妻有說要小孩不要你出錢?您還記得嗎?
作者:
Bedlem (Bedlem)
2017-12-27 15:23:00我對小孩有責任,不可能放棄小孩。
作者:
girlo (girlo)
2017-12-27 15:27:00親力親為??!!
作者:
Bedlem (Bedlem)
2017-12-27 15:31:00小孩學校聯絡簿是我簽,作業和考試成績我會盯,學校老師我有聯絡,我也會每天問他們生活和學校的事,小孩費用是我自己記帳管理,週末假日是我開車帶他們去玩(如果有的話),當然是親力親為。
作者:
rinoya (咩咩咩)
2017-12-27 15:37:00真的三句不離本行不離$$
作者:
shioo (shioo)
2017-12-27 15:41:00你對孩子是有責任的,但老實說你也把他們的花費當成債務討然而花多花少這是很主觀的,這主要認定又來自於你何必買帳在簽署離婚的時候就拍板定案你要再得寸進尺就只好對你耍賴誰把孩子當成負擔當成債務要對方買帳,是你不是別人如果要討論相對的,你前妻並沒有對你有一樣的要求是你自找老實說也沒人要說服你,基本上都只是在把這當娛樂看戲消費
作者:
Bedlem (Bedlem)
2017-12-27 15:48:00小孩撫養費有很多法院判決先例,要不然我用真實單據,跟我前妻或她信託的單位,實報實銷一半費用也行,但現在很明顯是對方在耍賴。至於簽字離婚,我說過了,那是前妻用小孩福祉要脅,逼著我簽,我當然不會服氣。
作者:
cyndilin (cyndi)
2017-12-27 15:50:00不服就告啊? 你又不告,怪自己吧?
作者:
rinoya (咩咩咩)
2017-12-27 15:53:00呃,怎又變威脅了,不是因為你媽媽幫你請的律師說撐下去,監護權不一定是你們的關係嗎..
作者: tero 2017-12-27 15:55:00
跟B大說喔,女方就是還完欠你了債才清醒跑走的唷
作者:
Bedlem (Bedlem)
2017-12-27 15:55:00如果對方不想負責,告是沒用的。
作者: alloutof (青春酒杯) 2017-12-27 15:55:00
不服氣就告啊講一堆是???
作者: tero 2017-12-27 15:56:00
這麼在意錢,你就都通通記下來,等小孩18歲把帳單給他們
作者: alloutof (青春酒杯) 2017-12-27 15:56:00
哦那你對陌生人悲憤就有用???
作者:
cyndilin (cyndi)
2017-12-27 15:58:00又要前妻出錢,又覺得告沒有用,B大果真是擺爛到極點
作者:
Camjar (Camjar)
2017-12-27 15:58:00逼大真的是「責任自助餐」
作者:
cyndilin (cyndi)
2017-12-27 15:59:00什麼都不願意去做,只出一張嘴抱怨,今天這結果怪自己吧
作者:
Bedlem (Bedlem)
2017-12-27 16:00:00不簽字,要等半年才能打監護權官司(我不想自己打離婚官司),後續打官司要半年到一年。小孩的照顧者和照顧方式長期未定,當然對小孩的福祉是一種傷害,所以我才説我是被前妻用小孩福祉要脅,而不得不簽字離婚的,當然不會服氣。
作者:
Camjar (Camjar)
2017-12-27 16:01:00逼大,世界上的標準不是你說了算。連你弟都覺得你異於常人。你真的需要檢討
作者:
cyndilin (cyndi)
2017-12-27 16:01:00反正現在孩子到手了,你就放心去告吧
作者:
cyndilin (cyndi)
2017-12-27 16:02:00孩子監護權現在在你手中,前妻沒有什麼能威脅你的,告吧
作者:
Camjar (Camjar)
2017-12-27 16:03:00你對於問題解決跟處理的能力很差又不思改進才會通通怪別人
作者:
icolee (icolee)
2017-12-27 16:03:00不服氣就窩在棉被裡哭一哭啊,不是從八百年前就講得一副你一定勝利的樣子
作者:
Camjar (Camjar)
2017-12-27 16:04:00這是典型沒長大的小孩心理,覺得生活都該由別人處理好有問題還可以推給別人,說不是自己決定的。小孩根本是你的擋箭牌內在無法承認自己的無能和無力,只要拿小孩出來講好像事情就可以合理化我前妻或許也很無奈自己給小孩這麼異於常人的父親吧*你前妻
你父母有當養你是債嗎?撫養費事關小孩,你那麼在意錢,怎知上法庭討不到? 是因為你要監護權
作者:
icolee (icolee)
2017-12-27 16:30:00他說過 上法院最後萬一判一人一個他不要 小孩大概是物品他要全收小孩他要全收,也要拿前妻錢,然後也要麻煩爸媽幫忙照顧,因為這樣他就可以向全世界說他好負責
作者:
ONCEupon (ONCEupon)
2017-12-27 16:35:00對他爸媽來說是債務啊XD 都40歲的成年人了,協調離婚還要媽媽出錢幫忙請律師,他媽媽上輩子大概欠了他不少債~
作者:
clmhn (don't be judgmental)
2017-12-27 17:17:00所以比較你的處境和前妻的處境後,你還是選擇你現在的處境啊(取得小孩撫養權),這樣你到底在悲憤什麼? 又不願交換立場AB兩種狀況,你前妻說她都可以,你堅持選A,再來抱怨她選B很爽,這什麼邏輯!? 你為什麼不選你覺得爽的選項?
作者:
yisdl 2017-12-27 17:48:00把評論病歷的帳號搜尋一下告一告,當成是前妻給的補償吧評論病歷的,在這公開版面揭露評論,甚至還訕笑。這就是前妻的支持者
作者:
cyndilin (cyndi)
2017-12-27 17:53:00建議L大去跟B大交朋友,不然他都沒朋友能一起罵前妻
作者:
yisdl 2017-12-27 17:58:00建議愛評論他人病歷 盡快找B大交朋友,不然一堆人要損失金錢,很不方便
作者:
icolee (icolee)
2017-12-27 18:00:00怎麼一樣多慮 快去當他朋友+1
作者: alloutof (青春酒杯) 2017-12-27 18:03:00
對啊難得的支持者耶,快約一約去罵個爽,在這邊崩潰悲憤叫你告又一堆藉口到底想怎樣
作者:
icolee (icolee)
2017-12-27 18:04:00他就不要花錢 他講好幾次了 可能會花到錢的事不公平不划算 他就不要
作者:
yisdl 2017-12-27 18:06:00也難得有揭露隱私的支持者啊 臉皮真薄呢至於反對接露隱私的不用當朋友啦 有基本良知的都知道這樣做是錯誤的評論一堆 結果自己正在評論他人病痛 噗
作者:
icolee (icolee)
2017-12-27 18:07:00喔
作者:
shioo (shioo)
2017-12-27 18:16:00隱私的確在揭露上是有疑慮的畢竟那是家務事不用公開同理那逼大不斷發文也是很微妙呢到底想要得到什麼呢
作者:
icolee (icolee)
2017-12-27 18:17:00樓上說的有理,可惜回不去了
作者:
shioo (shioo)
2017-12-27 18:20:00感嘆的是生理的痛可治不治,而心裡的缺口則無可致治啊
作者:
Bedlem (Bedlem)
2017-12-27 18:20:00不平則鳴
作者:
shioo (shioo)
2017-12-27 18:22:00若用逼大觀點的確能懂所謂之不平,但所鳴皆是該為同聲而鳴所提之言皆受攻伐何必自取其辱,再說汝舉與多數者異聲又為何不自我檢討給自己留點空間呢?
作者:
Bedlem (Bedlem)
2017-12-27 19:02:00自取其辱的,是不負責任的前妻和她的親友。
作者:
meegan (bj4)
2017-12-27 19:13:00我只看到走不出去的人上網自取其辱
作者:
Bedlem (Bedlem)
2017-12-27 19:19:00走出去?你説的倒輕鬆,未來十幾年幾百萬元的債務莫名其妙的給你背,你也能甘之如飴,再說這種話吧。
作者:
doa2 (邁向名師之路)
2017-12-27 19:22:00不服氣可以不要簽啊…
作者:
cyndilin (cyndi)
2017-12-27 19:23:00把小孩視為債務,那你真的不該生養小孩,還搶撫養權
為何ㄧ直說小孩是債務啊,明明大人要生的,接著是你和你媽要搶的,搶到了就要養育啊,搶之前不知道要付出那麼多嗎?
作者:
Bedlem (Bedlem)
2017-12-27 19:28:00我只看到小孩的親媽,把錢看的比小孩還重。真正把小孩撫養費視為債務,避之唯恐不及的是我前妻。不管怎樣,最後是我承擔了下來,出來罵兩聲也不行?
那你當初為何不爭取一人付一半扶養費?監護權也一人一半啊?
作者:
Bedlem (Bedlem)
2017-12-27 19:30:00實際照顧小孩,和出錢這兩件事,是可以分開來的。沒有誰照顧小孩,誰就要出錢這種事。
作者:
meegan (bj4)
2017-12-27 19:33:00唉 … 好自為之吧
擔的不甘不願,還形容小孩是債務,這上法院應該是判歸媽媽......繼續悲憤吧,都回不去了啦!
作者:
NaaL (Skyline)
2017-12-27 19:46:00B大之前明明自己說,有小孩可以從父母那拿到更多的財產~現在又變成債囉?
作者:
shioo (shioo)
2017-12-27 20:56:00依照逼大邏輯在網絡上罵前妻是一種公開對方不恥之事的方法啊你在這邊講有個屁用還是不能懂你的用意和動機啊
作者:
Bedlem (Bedlem)
2017-12-27 21:54:00父母的財產是他們自己的,就算幫忙扶養小孩,也是把前妻的責任幫忙扛下來。如果前妻不肯出錢,也不肯表示謝意,就等著來世做牛做馬還債吧。
作者:
shioo (shioo)
2017-12-27 21:55:00是啊這輩子求不到只好期待她下輩子還了呵呵都要跟你離婚了還要跟你表示謝意,到底怎麼會有這種想法呢
作者:
rinoya (咩咩咩)
2017-12-27 22:00:00我真覺得這麼在意你可以先全部自已出錢然後打官司
作者:
shioo (shioo)
2017-12-27 22:01:00而且老實說現在當馬好像不會比較辛苦!?
作者:
rinoya (咩咩咩)
2017-12-27 22:02:00也不要家人幫忙出的錢就默默的不主動還回去
作者:
shioo (shioo)
2017-12-27 22:02:00真心覺得當人最辛苦了(完全離題
作者:
NaaL (Skyline)
2017-12-27 22:08:00B大說法跟之前自己講的不一樣了,修飾很多喔XDD
作者:
ONCEupon (ONCEupon)
2017-12-27 22:25:00小孩用他的錢是欠債,不知道他什麼時候要還欠爸媽的債XD
作者:
ONCEupon (ONCEupon)
2017-12-27 22:43:00個人推測是因為他覺得有前妻血緣的小孩很噁心,因此歸類為債務;他自己是有錢人血統,所以歸類為福份.小孩抱怨的話,就去怪前妻汙染了他們家尊爵不凡的血統吧~
作者: tero 2017-12-27 23:33:00
「人生幾十年,很快就過去了,希望有一天她能放下,不要堅持這種無聊的事。」這是B大你自己寫的,也適用在你身上耶
大哥,這麼委屈就把債務給前妻扶養吧,我想他會樂意接受所謂的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