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如何預防探視小孩不被刁難?

作者: Bedlem (Bedlem)   2018-02-02 07:58:28
這種擔心有點無聊。
任何協議本來就是建立在誠信原則上,妳加
再多條款,或者準備任何法律措施,也比不
上雙方願意尊重這份協議重要。
婚姻本身,就是一份協議了。離婚,在某種
層面上,就是不尊重這份協議,為什麼還會
擔心人家不尊重其他相關的協議?
我之前看過對方寫的某版離婚協議書,有寫
如果我不準時交小孩或為難對方探視,每次
要罰兩千元。我說這是在侮辱我,而且為什
只寫我要被罰錢,換成妳晚帶小孩回來,怎
麼妳就不用被罰錢?對方說,我有監護權,
到時可以走法律途徑,我說,那妳也可以走
法律途徑,但我不簽這種不平等協議。
小孩現在住我這邊時,每天晚上還是可以用
平板電腦和他們媽媽用 line 視訊,隔週週末
的交接也很正常。想到當初對方那種以惡意
揣測他人心思的態度,也實在是無言了。
引述《jwujwu (小包子)》之銘言:
: 目前正準備和另一半協議離婚
: 因為對方不願讓出小孩監護權
: 希望我能妥協讓給他
: 雖然我是很希望小孩可以跟著我
: 但在或許對方可能可以給予小孩比較充裕的生活情況下
: 我猶豫了...
: 現在我只擔心,如果我真的將監護權讓給對方
: 對方目前也答應我一個禮拜可以見小孩一次
: 在協議書上面也會清楚寫下探視規則
: 只是我就怕之後我要去接小孩的時候會被刁難,為難,
: 甚至找各種理由不讓我接小孩
: 我也詢問過,就算協議書上有載明規則
: 但在接小孩的時候對方還是刁難或找理由不給接小孩
: 其實我就算去告對方也沒有太大的作用
: 所以才都說小孩監護權是先搶先贏
: 但我還是想詢問看看,現階段我是否可以做些甚麼比較有效的預防措施?
: 譬如在協議書上面寫"如果幾次在約定的時間不給接小孩或刁難
: 我可以提出證明的話,就把小孩監護權歸還給我" 之類的話
: 因為我不懂這樣的背書是否會有多大的作用?
: 還請有經驗的大家幫忙解惑,感激不盡!!
作者: cyndilin (cyndi)   2018-02-02 08:16:00
B大復出了,你怎麼不說你惡意揣測前妻外遇,要你家錢,要帶走小孩,怎麼覺得你比較惡意揣測
作者: meegan (bj4)   2018-02-02 08:29:00
你怎不說原本不想要小孩 媽媽要兒子才勉強去爭又因為兒子喜歡跟妹妹玩 所以勉強要2個 當初說最差的情況是兩個都要 且你要監護權 也要女方付撫養費
作者: Bedlem (Bedlem)   2018-02-02 09:06:00
前妻和他家人的事,不值得我評論。我只是覺得一個已經不尊重婚姻這種協議的人來說,去擔心離婚協議不被尊重,還蠻好笑的。
作者: cyndilin (cyndi)   2018-02-02 10:10:00
又不是賣身契,你跟公司簽合約,公司有說你不尊重合約換工作嗎 XD
作者: Bedlem (Bedlem)   2018-02-02 10:18:00
婚姻又不是買賣,哪是什麼賣身契。每個版本的結婚誓詞,都是以終身為時間長度。不尊重婚姻這種協議,想要離婚的人,還會擔心別人不尊重離婚協議,其實蠻反諷的。
作者: cyndilin (cyndi)   2018-02-02 11:28:00
B大才離婚一個月,難保證你2年不會翻臉反告前妻,之前B大可是大放厥詞2年後要怎樣怎樣對付前妻之前B大每天說詞都不一樣,看不出來有什麼地方讓人信任XD
作者: Bedlem (Bedlem)   2018-02-02 12:33:00
前妻和她家人的事,其實我也不屑再多做評論,只能希望對方好自為之吧。
作者: Js1233 (尸ㄒㄒ你真是雜碎)   2018-02-02 13:33:00
B大又開釋了
作者: opthse (smilefish)   2018-02-02 16:53:00
是B大耶!
作者: hhsiang5382 (抹茶貓)   2018-02-02 17:25:00
哈哈哈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8-02-02 18:52:00
你之前求饒不再發文 現在說話不算話啦?
作者: Bedlem (Bedlem)   2018-02-02 18:56:00
你誤會了,我只是不屑再評論而已。要防止不被刁難,其實最好的做法,是期待對方有一副好心腸,捨不得小孩都看不到媽媽。
作者: dogpampam (咲耶)   2018-02-02 23:28:00
別傻了!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好嗎?當有監護權一方蓄意刁難探視時,可以依強制執行法第一百二十九條規定,命有監護權人之一方容忍無監護權人之一方行使探視權,或禁止有監護權人之一方阻止探視的行為,如果有監護權人之一方未為履行時,執行法院得命拘提管收或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之怠金。
作者: indoorsma (宅媽)   2018-02-03 06:16:00
唉唉唉……強制執行並沒有那麼好用 尤其是面對根本不知道對方何時探視日期會被阻擾的情況下 更是如此前一天 甚至當天才告知不能接小孩 來得及強制執行嗎?之後申請下次探視強制執行 對方又推託說沒有不讓探視是不是又得摸摸鼻子 無奈跑法院訴訟執行費用該誰出錢?至於婚姻協議啊~~~噗嗤,每種版本的婚姻誓言也都有共患難這約定 但曾經是那個另一半的在承受各種心理或者生理壓力時 身為誓言另一方的請問在幹嘛?冷漠地置身事外?還是跟著起哄當加害者?究竟是誰先違背誓言呢?
作者: Bedlem (Bedlem)   2018-02-03 07:07:00
當年對方信奉的百歲醫師育兒法,即使小孩嚎啕大哭,也要讓小孩一個人在關起門的房間自己睡。看到小孩哭鬧,我承受很大的心理壓力。當時誓言的另一方,只會冷漠的說,這是為小孩好。很多時候,各種壓力是自找的。夫妻是平等的,在教養小孩這種事情上,沒有誰説了就算,如果對方不聽你的,你就有壓力,就是對方的錯的説法。其實談這個也很無聊。這個世界上違背協議,不管是婚姻誓言,還是離婚協議的,多了去了,也沒什麼好大驚小怪的。
作者: cyndilin (cyndi)   2018-02-03 10:19:00
B大不是說不屑評論前妻,怎麼又說話不算話了B大再自爆,也沒什麼大驚小怪,看起來前小舅子放過你了...
作者: Bedlem (Bedlem)   2018-02-03 10:50:00
誰有空評論他們那家人?我只是看到想離婚的人,在擔心對方刁難她時,覺得有點好笑而已。
作者: cyndilin (cyndi)   2018-02-03 11:46:00
B大比較好笑,原來說前妻怎樣怎樣,這不叫做評論XD
作者: Bedlem (Bedlem)   2018-02-03 12:06:00
前妻和她的家人,是不值得被評論的。我只是在評論其他人在離婚中碰到的事情,然後引用發生在我身上的一個小例子而已。
作者: cyndilin (cyndi)   2018-02-03 12:15:00
B大繼續跳針吧~ 這種"我不是...我只是...”的說詞,任何人都會受不了
作者: Bedlem (Bedlem)   2018-02-03 12:44:00
我評論我的,別人受的了還是受不了,不干我的事。
作者: rinoya (咩咩咩)   2018-02-03 20:28:00
還沒放下啊..
作者: alexerlay (修禪)   2018-02-03 22:19:00
下次要跟B大結婚的女人要小心,是不可以離婚的......
作者: clmhn (don't be judgmental)   2018-02-04 11:33:00
協議是建立在誠信原則上,這個認同,但協議也應該揭露風險當初結婚時,不知道你有沒有跟未婚妻說你婚後會變這樣?沒有揭露風險的協議,被解除也是很合理的
作者: Bedlem (Bedlem)   2018-02-04 11:55:00
婚姻應該是終身的協議,人生幾十年的風險,豈能預知?
作者: clmhn (don't be judgmental)   2018-02-04 13:37:00
顆顆,都給你說就好了,你婚後擺爛是無法預知的風險,人家解除協議也是無法預知的風險啦!
作者: Bedlem (Bedlem)   2018-02-04 16:41:00
天道好還,不顧小孩福祉而提離婚的人,以後自然會有報應,我們會慢慢看的。
作者: alexerlay (修禪)   2018-02-04 19:02:00
有生就有死;有結婚就有可能離婚。
作者: bluefanty ( very)   2018-02-05 18:23:00
哎呀不就好棒棒,給你一個讚
作者: magicwei (俺樣の美技に 醉いな)   2018-02-06 13:22:00
通通都是別人的錯,你好棒棒喔
作者: Bedlem (Bedlem)   2018-02-06 17:49:00
婚姻需要包容,談太多或太在意是非對錯,遲早離婚。虎毒尚且不食子,為了離婚不惜犧牲小孩福祉的人,可以説比 ... 還不如了。
作者: cyndilin (cyndi)   2018-02-06 19:02:00
離婚的是夫妻,小孩依然是有父母,到底犧牲小孩什麼福祉?不然你讓小孩跟母親啊?拿小孩當做在婚姻裡擺爛的藉口,連。。都不如
作者: Bedlem (Bedlem)   2018-02-06 19:10:00
小孩不能和父母同時生活在一起,當然是犧牲小孩福祉。生了小孩,就要負責把小孩好好的養大,任意剝奪小孩福祉,來追求自身利益的人,我連正眼也懶得看對方。任意污衊對方和犧牲小孩福祉,來追求自身利益(?)的人,比...還不如。算了,善惡到頭終有報,對方遲早會有報應的,我們就慢慢看吧。
作者: alexerlay (修禪)   2018-02-10 01:29:00
都什麼時代了還在那邊不能離婚......唉
作者: alloutof (青春酒杯)   2018-02-10 05:29:00
我看到你不噓不痛快
作者: Bedlem (Bedlem)   2018-02-17 16:52:00
只要你夠自私狠毒,當然什麼壞事都可以去做。
作者: dogpampam (咲耶)   2018-02-20 10:54:00
強制執行就執行之前沒有履行的那次啊!要自己預測是在想什麼,當然是一個人不履行,然後去聲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不用再約定的那天馬上做好嗎?是懂還不懂啊!亂掰不要把法律亂想成只有約定那天就要強制執行好嗎。昏倒
作者: alexerlay (修禪)   2018-02-20 23:11:00
逼大別只會說別人,請好好觀照反省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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