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擔心有點無聊。
任何協議本來就是建立在誠信原則上,妳加
再多條款,或者準備任何法律措施,也比不
上雙方願意尊重這份協議重要。
婚姻本身,就是一份協議了。離婚,在某種
層面上,就是不尊重這份協議,為什麼還會
擔心人家不尊重其他相關的協議?
我之前看過對方寫的某版離婚協議書,有寫
如果我不準時交小孩或為難對方探視,每次
要罰兩千元。我說這是在侮辱我,而且為什
只寫我要被罰錢,換成妳晚帶小孩回來,怎
麼妳就不用被罰錢?對方說,我有監護權,
到時可以走法律途徑,我說,那妳也可以走
法律途徑,但我不簽這種不平等協議。
小孩現在住我這邊時,每天晚上還是可以用
平板電腦和他們媽媽用 line 視訊,隔週週末
的交接也很正常。想到當初對方那種以惡意
揣測他人心思的態度,也實在是無言了。
引述《jwujwu (小包子)》之銘言:
: 目前正準備和另一半協議離婚
: 因為對方不願讓出小孩監護權
: 希望我能妥協讓給他
: 雖然我是很希望小孩可以跟著我
: 但在或許對方可能可以給予小孩比較充裕的生活情況下
: 我猶豫了...
: 現在我只擔心,如果我真的將監護權讓給對方
: 對方目前也答應我一個禮拜可以見小孩一次
: 在協議書上面也會清楚寫下探視規則
: 只是我就怕之後我要去接小孩的時候會被刁難,為難,
: 甚至找各種理由不讓我接小孩
: 我也詢問過,就算協議書上有載明規則
: 但在接小孩的時候對方還是刁難或找理由不給接小孩
: 其實我就算去告對方也沒有太大的作用
: 所以才都說小孩監護權是先搶先贏
: 但我還是想詢問看看,現階段我是否可以做些甚麼比較有效的預防措施?
: 譬如在協議書上面寫"如果幾次在約定的時間不給接小孩或刁難
: 我可以提出證明的話,就把小孩監護權歸還給我" 之類的話
: 因為我不懂這樣的背書是否會有多大的作用?
: 還請有經驗的大家幫忙解惑,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