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 <婚姻契約> 應當就像<買賣房子契約> 是一種雙方權益的保障
然而 <<男權婚姻制度>>卻變成: <男人奴役女人>的契約???????????
(男權婚姻制度: 以"服務"男方為主 男女兩方權益"不對等"!!!)
(小孩從父姓 / 女人在夫家過除夕 / 只會強調孝順公婆 卻沒"同時"說要孝順岳父母)
(難怪全球<離婚率> 都越來越高!!! 女人想逃!!!)
(男權婚姻 = 綁女人小腳婚姻 = 火坑)
1. 若想要結婚
小孩雙姓 每年除夕夜 各自孝順自己父母
這三個條件要婚前"講好"
否則 就沒必要結婚!
因為 結<輕女重男>的婚姻(契約) 就像兩國之間簽<不平等條約>
女人是笨蛋!!!
(我上一段婚姻 本來就有<兩性平權>的想法 也"從沒"在前夫家過除夕
但因為後來 前公公因病去世 我前夫很傷心 不想再失去媽媽
不想讓他媽再傷心難過
不想違逆他媽想要<傳統媳婦>的觀念 (要求婆媳一起吃飯)
而這些<男女不平等的傳統觀念> 我做不到!!! 也不想做!!!
因此在前夫提出這"傳統要求"的三天內 兩人辦完離婚!)
2. 在社會普遍沒<雙姓觀念> 不夠<尊重女人>以前
其實 男女交往 談戀愛就好 沒甚麼"必要"結婚
以免"每年"還要為<除夕夜在夫家過>吵架!!!
甚至 還要在夫家被<夫家一群親戚怪獸> 當<傭人>使喚 不被當<客人>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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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識一個女性仲介 她和男友交往近20年
本來兩人要論及婚嫁
但<婚前>發現男方家族長輩 會將女人視為<男人的附屬品>
有<女人婚後 應該以男方家族(利益)為主的傳統>觀念!!!
而不敢結婚!!!
至今兩人同居 兩人會一起出遊出國旅行等等
她說 要等六七十歲時 兩人再辦結婚!!!
因為等到那時 那些男方家族長輩 已老到沒力量<耍淫威>了!!!
(<耍淫威>是我說的啦!)
3. 只交往 不結婚 (等六十歲後再結)
兩人感情 容易維繫更久
因為 每年不用吵<除夕夜> 或其他<男女不平等>問題
4. 若連除夕夜都"不能"與自己家人一起過 這種婚 還有必要結嗎??? (真好笑!!!)
5. 不結婚 也可以談戀愛 維繫感情啊~~ 甚至生小孩啊! (只要小孩有人愛 有人照顧~~)
那...<結婚>的"目的"是甚麼?
如果不是結<兩性平權>的婚
那....這種<結婚> 其實很好笑!!!
6. 離婚 女人才能100%擺脫<婚姻中男女不平權>的傷害 男權婚姻 真諷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