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離婚後的心得: 沒甚必要<結婚>!!!

作者: sony577 (雙姓:《姓名權》平等!)   2018-03-23 07:12:20
原本 <婚姻契約> 應當就像<買賣房子契約> 是一種雙方權益的保障
然而 <<男權婚姻制度>>卻變成: <男人奴役女人>的契約???????????
(男權婚姻制度: 以"服務"男方為主 男女兩方權益"不對等"!!!)
(小孩從父姓 / 女人在夫家過除夕 / 只會強調孝順公婆 卻沒"同時"說要孝順岳父母)
(難怪全球<離婚率> 都越來越高!!! 女人想逃!!!)
(男權婚姻 = 綁女人小腳婚姻 = 火坑)
1. 若想要結婚
小孩雙姓 每年除夕夜 各自孝順自己父母
這三個條件要婚前"講好"
否則 就沒必要結婚!
因為 結<輕女重男>的婚姻(契約) 就像兩國之間簽<不平等條約>
女人是笨蛋!!!
(我上一段婚姻 本來就有<兩性平權>的想法 也"從沒"在前夫家過除夕
但因為後來 前公公因病去世 我前夫很傷心 不想再失去媽媽
不想讓他媽再傷心難過
不想違逆他媽想要<傳統媳婦>的觀念 (要求婆媳一起吃飯)
而這些<男女不平等的傳統觀念> 我做不到!!! 也不想做!!!
因此在前夫提出這"傳統要求"的三天內 兩人辦完離婚!)
2. 在社會普遍沒<雙姓觀念> 不夠<尊重女人>以前
其實 男女交往 談戀愛就好 沒甚麼"必要"結婚
以免"每年"還要為<除夕夜在夫家過>吵架!!!
甚至 還要在夫家被<夫家一群親戚怪獸> 當<傭人>使喚 不被當<客人>尊重!!!
\_______/
我認識一個女性仲介 她和男友交往近20年
本來兩人要論及婚嫁
但<婚前>發現男方家族長輩 會將女人視為<男人的附屬品>
有<女人婚後 應該以男方家族(利益)為主的傳統>觀念!!!
而不敢結婚!!!
至今兩人同居 兩人會一起出遊出國旅行等等
她說 要等六七十歲時 兩人再辦結婚!!!
因為等到那時 那些男方家族長輩 已老到沒力量<耍淫威>了!!!
(<耍淫威>是我說的啦!)
3. 只交往 不結婚 (等六十歲後再結)
兩人感情 容易維繫更久
因為 每年不用吵<除夕夜> 或其他<男女不平等>問題
4. 若連除夕夜都"不能"與自己家人一起過 這種婚 還有必要結嗎??? (真好笑!!!)
5. 不結婚 也可以談戀愛 維繫感情啊~~ 甚至生小孩啊! (只要小孩有人愛 有人照顧~~)
那...<結婚>的"目的"是甚麼?
如果不是結<兩性平權>的婚
那....這種<結婚> 其實很好笑!!!
6. 離婚 女人才能100%擺脫<婚姻中男女不平權>的傷害 男權婚姻 真諷刺!!!
作者: AzRaeLT (澄心)   2018-03-23 15:08:00
您打算抱著這樣的遺憾進墳墓嘛?
作者: sony577 (雙姓:《姓名權》平等!)   2018-03-23 16:15:00
我不是花癡 我不會隨便亂遺憾!!!
作者: Js1233 (尸ㄒㄒ你真是雜碎)   2018-03-23 20:21:00
首先你要先找到小孩然後取雙性
作者: skycloud (大鷹之魂)   2018-03-23 20:41:00
^^b
作者: noah538 (星)   2018-03-23 20:51:00
我覺得是正確的
作者: hydronephros   2018-03-23 21:37:00
60結婚太早了 那時公婆80 90正需要拔屎把尿 你嫁過去剛好用的上
作者: g9487 (白起吃)   2018-03-24 00:19:00
妳應該投錯胎,歪國人沒這些問題。
作者: sony577 (雙姓:《姓名權》平等!)   2018-03-24 03:22:00
外國也是男權社會 小孩大部分從父姓 當然也有<男女不平等>問題!!!
作者: tenkaakido (RyoSaeba)   2018-03-24 13:30:00
70醫生娘!妳該有個好婚姻然後說結婚不好比較有說服力。就好比一個乞丐跟你說他媽的錢一點用也沒有,你會聽那個乞丐在把哺?
作者: wcw2121 (sternness)   2018-03-24 17:48:00
離婚的女人少管結婚女人的事情!雙性理由是你的幻想歪理真可憐..其實你從沒有從上段失敗婚姻中走出來
作者: icolee (icolee)   2018-03-24 18:48:00
2我也認識 不求人 不依賴男方 甚至可說不要財產 好好珍惜每個當下 管急救時誰簽 誰不簽誰有因果報應 真的沒必要結婚
作者: DoraMi01 (墨墨)   2018-03-24 18:53:00
當林跟吳結婚,生了一個林吳甲上,林吳甲上遇到一個女孩兒叫陳黃乙妹,然後他們生了小孩叫陳黃林吳丙等XDD 又遇到一個女孩叫藍林廖賴丁噹,生了小孩叫"陳黃林吳藍林廖賴戊子"
作者: sony577 (雙姓:《姓名權》平等!)   2018-03-25 04:13:00
蕭吳榮明和周蔡美珍所生的小孩,可取名:蕭蔡宜玲/吳蔡宜玲/蕭周宜玲/蔡吳宜玲,等等。所謂雙姓:是指有代表爸爸和代表媽媽的姓。因此,小孩只要各選取爸媽雙姓裡,其中ㄧ個姓做為代表,組合而成,即是爸媽的雙姓。P.S. 孔子第10代子孫 只有孔子1/1024的血統(不及孔子千分之一) 血統不斷稀釋……(何需載祖宗八代之姓???)
作者: danny0178 (Pony)   2018-03-25 16:13:00
又跳針複製貼上了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8-03-25 16:36:00
各自挑爸媽的其中一個姓做代表就可以解決?!拜託,如果是獨生子女,到時候挑誰的姓做代表另組雙姓說不定又會吵成一團。我建議,從此以後都不要有姓氏,學日本皇室就好^_<
作者: jalen2030 (蠟筆)   2018-03-25 21:49:00
想請問,妳離婚後有繼續和前夫保持談戀愛(男女朋友)的關係嗎?
作者: sony577 (雙姓:《姓名權》平等!)   2018-03-26 03:40:00
1. 完全不往來 零接觸 2. 他已再婚 3. 他的臉書我已"完全"不看 以避免<情境再現> 當天晚上<做夢> 心情不好
作者: wcw2121 (sternness)   2018-03-26 11:29:00
工洗你前夫走出陰影,而你卻還走不出去
作者: ruiko2000 (愛的家庭)   2018-03-28 00:17:00
結婚是學習去怎麼愛人。謙卑自己
作者: sony577 (雙姓:《姓名權》平等!)   2018-03-28 05:55:00
婚姻中 若有<性別歧視>問題 女人內心已先受創傷 還怎麼<心理健全>去愛人??? 別忘了 以前一些無法離婚的婦女有的內心受創到要看<精神科>!!!
作者: ruiko2000 (愛的家庭)   2018-03-28 07:45:00
為誰而活?你的人生的目的等,都可以思考。
作者: sony577 (雙姓:《姓名權》平等!)   2018-03-28 08:51:00
就是因為懂得<為自己而活> 才不委屈求全<重男輕女>婚姻就是因為<愛自己> 才選擇<離婚>以保護自己免受更多傷害!當國與國之間 是<不平等>關係時 也會<斷交>的!
作者: dlw (義氣是啥小我只知道意義)   2018-03-28 16:02:00
你就承認你是仇視天下的男人好了,天下所有男人都是如此不堪
作者: snake79715 (beatmeit)   2018-03-29 11:20:00
偏了ˉ
作者: wcw2121 (sternness)   2018-03-29 20:16:00
已經離婚天天在網路上發洩講歪理真是可憐男人要好好保護自己小心活在自己世界的女人
作者: ruiko2000 (愛的家庭)   2018-03-30 01:09:00
愛自己是錯的,學習以丈夫為頭,順服敬重,丈夫透過妻子的敬重順服,成為更成熟更負責的男人。兩人成為一體真的不是容易的事情,女人需要被疼愛,男人需要被尊重,妻子是丈夫的幫助者,做一個幫助丈夫的人,真的需要學習,端看我們是否願意。我們都不完美,是不是過程中沒有看到對方真的需要,不過前夫已經結婚了,建議妳守素安常,知道自己是寶貴的,加油。有一本書叫婚姻解密,你邏輯清楚,應該很適合看,這本書很好。
作者: flayasabird (flaya)   2018-04-22 03:43:00
作者: imjanicefu   2018-06-04 09:50:00
如果有早幾年看到您這篇就好了 結婚對女方是地獄
作者: kueiwu   2018-06-23 12:35:00
話說,也有可能遇到一天到晚叫女婿回娘家的女方呀(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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