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一些事情跟朋友討論到請律師的問題
我曾經到台北一間事務所請律師辦理離婚的官司
當時的官司律師很篤定的說有六成把握,後來又說七成以上把握
既然請了律師,我就會全心全意相信的交給律師
可是官司打完,過程中發現許多不對勁
我的官司總共換了三個律師
第一位律師是律師事務所負責諮詢的,也算是當家的律師
訴訟剛開始還沒開庭,當家律師就把我的案子交給別的律師處理
事先沒有知會過我,後來也沒有特別跟我解釋
準備開庭時,第二位律師離職了
隱約有透露我不要太相信人,當時我不太明白是什麼意思
當家的律師又幫我換一位律師,
換第三位律師打官司的時候,有很多匪夷所思的地方
例如,
1.只要提出我方的訴求跟事發經過,但是律師完全沒有提供任何建議
很多東西都要我自己準備,問問題也都是跟免費諮詢的律師講得差不多
有些還上網查都查的到...
2.錄音檔正確來說應該要把譯文全部打出來,
律師卻告訴我,只要打重點出來給法官就好,反正法官也沒時間看
3.被告人在訴狀中有捏造事實,
我的律師告訴我不用理會,反正對方沒證據,法官不會信
(律師完全沒幫我反駁,結果判決出來法官相信)
4.在開庭的時候總是說要書狀後呈,在法官面前完全都沒有講話的機會...
而且需要辯解的地方律師叫我不用擔心不用寫上,書狀完全沒有辯解的部分
以上,只是目前自覺不對勁的地方...
當然,我當時的官司打得很慘,而過沒多久
我才知道第三位律師又從那間律師事務所離職了
事後我朋友的律師告訴我,我當時的狀況,那些律師怎麼會那麼做
而且一直換律師真的非常誇張(只有一審換三個律師)
我沒有證據所以不能說是律師故意要讓人輸掉官司
好讓你打二審三審賺你的錢
在這邊只是要提醒各位,如果真的打官司需要請律師
請找有良心,肯聽你說,也會給你實質建議的
不然白花錢也浪費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