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她離婚兩年多了,有一個孩子,婚後發現她易因小事爆怒,
心中只想著婚姻就是要多磨合,磨擦難免,講一講也就和好了,
沒想到生了小孩後變本加厲,常沒來由找事吵罵的你狗血淋頭,也會摔東西,
她認為結婚後應全心對她好,偶爾回去看我爸媽是不必要的,過年也可不用回去
每次吵架開始連帶會罵我家人(ex:你爸媽軍公教了不起,領退休金x爛人...)
最後導火線是她在fb標註我家人開罵,一氣之下我搬回家去,打算冷靜分居一陣,
這下可好,三天兩頭打來吵說要離婚,甚至跑來我家鬧,為了小孩我不願意離,
只求家庭能圓滿,她就嗆法院見,過了兩週後她打電話給我,語氣很平靜,
大意是她想簽字後跟我重新開始,之前壞脾氣也會改進,日後再登記回來,
孩子還小要從母也歸她,她說贍養費一毛不要,反正會和好,僵在那邊也不是,
心一軟答應了,彼此協議寫妥探視內容時間也就簽字離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