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和前妻合作督導小孩學業 (小孩改從<母姓>再說!!!)

作者: sony577 (雙姓:《姓名權》平等!)   2019-01-13 16:26:45
※ 引述《Bedlem (Bedlem)》之銘言:
: 4丶我在婚友社偶爾會碰到一些離婚有小孩,
: 但小孩由前夫帶的女生。我一般會問對方,
: 是否有對前夫家表示感謝?這時有些女生會
: 惱羞成怒,開始講前夫和前夫家的壞話,之
: 後給我差評。
: 如果連自己生的小孩都不要,怎麼可能去好
: 好教育別人生的小孩?這些女生想像中的婚
: 姻,到底是什麼,真令人不可思議。
小孩若已從<母姓> 女人卻不要小孩 那時候 才叫不可思議!
要女人"感謝"? 先讓小孩從<母姓>吧!!! 不然 起碼也要<雙姓>!
你男人不用在那邊<自以為是>的專門"指責女人"!!!
小孩從<母姓>的情況下 你男人是能多慷慨"一人一半"的付出???
你男人自己做得到嗎??? 小孩改成<母姓>也未嘗不可啊!!!
你怎不讓你的小孩改成<母姓>??? 然後你付出一半責任???
若小孩從<母姓> 或<雙姓> 你男人都做不到了
還講甚麼<大話>??? 超級好笑!!! 馬不知臉長!!!!!!
搶小孩<姓氏>好處 男人"最自私/自利"啦!!! <小人/私心>在先!!!!!!
還要叫女人"感謝"你的<自私/自利>??? 當女人<沒長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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