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能建議什麼,但有些地方可以再思考看看
※ 引述《sandyshe (Fallen Devil)》之銘言:
: 跟先生2014年結婚,
: 育有一子兩歲半,
: 先生長期在大陸工作,
: 近一年多以來因工作關係半年回來一次(9天),
: 而這次回來就被我發現有小三,
: 一堆緣由不贅述,
離婚有兩種,合意離婚跟判決離婚,細節沒說明,且合意就不用討論
就講判決離婚吧,如果對方不想離,你必須要有足夠證據,分隔兩地下,蒐證不容易
: 目前只求可以順利離婚,
: 我只想爭取:
: 1、孩子的單獨監護權(不要共同監護)
你知道什麼是共同監護嗎? 簡單來說,就是麻煩,要遷戶口/學籍,
開戶等等都要兩個人同意。如果談好孩子歸你,那麼就可以跟對方溝通清楚,
沒有監護權不代表沒有親子關係和教養義務
: 2、孩子的教育費、贍養費
: 3、以我父親名下的房子抵押貸款可以一人負擔一半(當初是一起拿來開工作室做生意跟
: 整理房子)
: 先生因家庭關係,
: 父親母親長期居住大陸很少回台(因為債務關係也不便回台)
: 妹妹已嫁、弟弟單身獨居,
: 夫家在台灣沒有存款沒有不動產等任何財產,
: 當初結婚時我們已辦理夫妻財產分制。
: 我們目前居住的房子就是父親拿來抵押的房子,
: 距離娘家三分鐘路程,
: 先生去大陸前以及返台假時都住這裡。
: 我全職媽媽在家帶小孩無業,
: 但以父親公司員工的名義投保勞健保,
: 生活費、先生小孩的保險費、償還貸款等各項開支都是先生負擔。
看推文金額不大,談好就好,是不是要一人一半,其實不用那麼堅持
: 目前先生極力想挽回,
: 要捉姦也是不可能,
: 因為遠在對岸,
: 只想好聚好散,
對方死不簽字合意離婚,證據有不足的情況下,會搞很久
: 希望能有和平分開的方式,
有沒有想過先協議分居看看?
至於離婚協議書先談到差不多再來煩腦,不需要一開始就花錢做這個動作
: 請大家給我建議,
: 心思紊亂如有表達不清再煩請指教,
: 謝謝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