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婚協議的幾個問題

作者: elyselee (~噗噗兔~)   2019-10-22 19:58:29
我跟先生已經分居2年,這兩年間他完全沒有來看過小孩
前日我line他說:繼續耗著也沒意思,我們離婚吧,把條件說出來
他今天打電話來,有講了他的條件
1.小孩改母姓,監護權歸我,他不付撫養費不探視,完全切割
2.小孩監護權歸他,不跟我拿撫養費,我可以探視
我本來的想法是
小孩改母姓,男方雙週末探視一次,撫養費11000元
但是聽了多方面的意見後,考量到孩子年幼(3歲)
我北他南將來孩子來回奔波.先生從來沒有單獨照顧孩子的經驗
我考慮完全切割的方案,但是就我查到的資料
我有幾個問題
1.完全不付撫養費.也放棄探視,這樣是合法的?
只要離婚協議上面有確實寫清楚,對方有簽字,這樣就沒問題了嗎?
2.如果對方簽了,將來反悔或者長輩來鬧,上法院的話,這樣拿出簽字過的離婚協議
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嗎?
3.如果在離婚協議上面寫"女方有權單獨決定未成年子女姓氏,男方無任何異議"
這樣有效嗎?
4.我可以要求對方在未離婚前沒有負擔的小孩費用嗎?
作者: chillheart (寒)   2019-10-22 20:36:00
問律師比較快,而且也能得到確定的答案,在這裡問會有各種不同的回答
作者: Jeteaime (感謝生命)   2019-10-22 20:52:00
問出問題前 多少翻點文章 或者Google1. 雙方合意 契約合法 但他沒付錢不代表沒責任 只是契約約定 變相的是妳在承擔2. 除非契約內違法 或者有推翻理由 不然非常難3. 這問題前幾篇就有4. 可以最後 我怎麼對這案例有印象? 是雷同 還是妳以前也問過你怎麼認為 我沒意見 單純只回答妳的問題如果妳是要問 這樣合適與否 那再開個新話題討論本來就不能限制啊 那是孩子權利但你說的 是他不願探視 不是妳不讓他探視所以撫養費分配和給不給探視 不能掛勾至於撫養費 我回答過了 不是他沒責任 是妳們協議轉嫁責任如果協議內都沒寫 那麼還可以時候提出但如果你們已經自行在協議做好分配 那就表示妳們同意轉嫁所以不是不存在 而是妳同意幫他負擔其實我大概知道你想要什麼與其這樣搞 不如換個方式拿到你要的他現在會提出 多半是有了某種動力 視動力大小談離婚條件吧 比起討論撫養費簡單的多問題是妳寫進協議 那就是“雙方”合意換句話說 根本不用寫 但可以用協議約定些你想要的做法舉例好了 會比較清楚如果你寫 孩子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乙方不得探視 那就不行但如果你寫 雙方約定的探視方式不是常態 而是每隔多久他可提出但必須事先約定而接送方式地點 對妳有利 依照他不管孩子的態度 自然不會來看這就是變相的達到妳想要的只要不違法 他親人說什麼都沒用所以就算他不願探視 但他家想要 也可以用這方式去變相的處理不可以說壞話 這類難以舉證的東西 沒必要寫進協議那只是增加協議複雜和爭議空間如果是妳急著離婚 那補償部分自己要有準備 除非妳要長期抗戰至於未離婚 撫養費是可以的 但這中間也還有很多技術問題小孩改姓 也許妳有想法 我只覺得不需堅持如果想要 最好在離婚時一起搞定別讓這件事拖到離婚後至於條件交換 只要他同意就好 但如果他懂法律 只要繼續放著擺爛就好職業軍人 呵呵
作者: financial911 (通識教育學系)   2019-10-23 01:04:00
1.非法,但你可以不去追討撫養費然後小朋友如果長大了,他再要求子女撫養時,可叫子女去法院申請免除撫養父親的義務因為她父親從來沒有付撫養費姓可以等到18歲後再改這種東西不用太堅持,反正小孩跟妳
作者: chillheart (寒)   2019-10-23 04:36:00
問律師比較快,而且也能得到確定的答案,在這裡問會有各種不同的回答
作者: Jeteaime (感謝生命)   2019-10-23 04:52:00
問出問題前 多少翻點文章 或者Google1. 雙方合意 契約合法 但他沒付錢不代表沒責任 只是契約約定 變相的是妳在承擔2. 除非契約內違法 或者有推翻理由 不然非常難3. 這問題前幾篇就有4. 可以最後 我怎麼對這案例有印象? 是雷同 還是妳以前也問過你怎麼認為 我沒意見 單純只回答妳的問題如果妳是要問 這樣合適與否 那再開個新話題討論本來就不能限制啊 那是孩子權利但你說的 是他不願探視 不是妳不讓他探視所以撫養費分配和給不給探視 不能掛勾至於撫養費 我回答過了 不是他沒責任 是妳們協議轉嫁責任如果協議內都沒寫 那麼還可以時候提出但如果你們已經自行在協議做好分配 那就表示妳們同意轉嫁所以不是不存在 而是妳同意幫他負擔其實我大概知道你想要什麼與其這樣搞 不如換個方式拿到你要的他現在會提出 多半是有了某種動力 視動力大小談離婚條件吧 比起討論撫養費簡單的多問題是妳寫進協議 那就是“雙方”合意換句話說 根本不用寫 但可以用協議約定些你想要的做法舉例好了 會比較清楚如果你寫 孩子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乙方不得探視 那就不行但如果你寫 雙方約定的探視方式不是常態 而是每隔多久他可提出但必須事先約定而接送方式地點 對妳有利 依照他不管孩子的態度 自然不會來看這就是變相的達到妳想要的只要不違法 他親人說什麼都沒用所以就算他不願探視 但他家想要 也可以用這方式去變相的處理不可以說壞話 這類難以舉證的東西 沒必要寫進協議那只是增加協議複雜和爭議空間如果是妳急著離婚 那補償部分自己要有準備 除非妳要長期抗戰至於未離婚 撫養費是可以的 但這中間也還有很多技術問題小孩改姓 也許妳有想法 我只覺得不需堅持如果想要 最好在離婚時一起搞定別讓這件事拖到離婚後至於條件交換 只要他同意就好 但如果他懂法律 只要繼續放著擺爛就好職業軍人 呵呵
作者: financial911 (通識教育學系)   2019-10-23 09:04:00
1.非法,但你可以不去追討撫養費然後小朋友如果長大了,他再要求子女撫養時,可叫子女去法院申請免除撫養父親的義務因為她父親從來沒有付撫養費姓可以等到18歲後再改這種東西不用太堅持,反正小孩跟妳
作者: lohango (no longer)   2019-10-28 19:54:00
網路搜尋離婚,有很多免費法扶的電話,撥通電話妳的問題可以全部獲得解答!
作者: lohango (no longer)   2019-10-28 11: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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