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前妻要求提高扶(撫)養費

作者: asvincent (不一定)   2020-06-21 22:46:54
各位版友好,在下是單親爸爸,只有一個小孩,現在是跟媽媽住,共同監護。
我與前妻在女兒國一上學期快結束時協議離婚,約定我每個月付10000元的教育及生活費
,現在女兒國中畢業等放榜,如無意外應是考上北市第一志願。
而我前妻說因為小孩要補習英數兩科每學期4萬及往後要搭專車上學每學期13000元,要
求提高每月教育生活費至15000元,我說我每個月付的1萬元應該夠支付補習費及學雜費
了,專車費的部分我可以幫忙出一半;
但我前妻說我這樣的算法讓她很不爽,說我沒算到一些其他開銷(?),我說15000沒辦法
,不然提高到每個月12000元,專車費我一樣幫出一半,但我前妻仍不接受,堅持要我每
月付15000元,且又說我為何不願意為了小孩好,去想辦法增加收入,滿足小孩的需求b
lah blah……;
最後前妻又說我不想多付也可以,但要我放棄共同監護,現在我一直在思考到底要怎麼
做?每月付15000以我現在的收入來說真的沒辦法,放棄監護權我個人是覺得沒差,反正
小孩成年後就沒有這個問題,只是我擔心女兒會有我寧願捨棄監護權也不願為她付出更
多的想法(我不確定我女兒懂不懂監護權與親權的分別),
所以想聽聽版友們的意見,或是提供各位所知道相關的諮詢管道,謝謝
PS:請問若最後搞到上法院,我女兒會需要出庭嗎?
是否也有可能會判我要多付呢?
作者: PAGBR (我的晴天快快來!!)   2020-06-21 23:10:00
老實說付15000我真的覺得不多,一個小孩的支出遠比你想像多,何況無從計算的勞心力...
作者: Jeteaime (感謝生命)   2020-06-21 23:12:00
你目前收入多少? 支出狀況? 在台北10000真的偏少但先給你一個想法 離婚也許是新生 但不代表重新可以擁有至於共同監護 那本來就是來鬧的 放棄沒差 和此事無關至於女兒想法 除非你都沒關心注意她 很少和她相處不然我不懂怎麼會有這種擔心 畢竟你狀況她也看得到上法院 處理協議嗎? 除非是要搶監護權 女兒不會扯入但如果能力可及 就算自己吃點苦 能作還是要作
作者: oxhill (Yuxing)   2020-06-22 00:01:00
一個月一萬五真的很少耶
作者: wakamur (hi)   2020-06-22 00:47:00
1萬5真的不多
作者: nn00607 (多愁善感之產物)   2020-06-22 01:07:00
多付吧 = = 蠻合理的
作者: lostinspace (迷路)   2020-06-22 01:46:00
她說的沒錯啊,一個月再多個2千左右為何辦不到?你還以為1萬已經很夠了...你質疑開銷的態度很差,沒在帶小孩不知道花費真的很高嗎,前妻的要求很低了,做不到你就放棄吧
作者: tltl (咕哩兔)   2020-06-22 06:28:00
台北市一個月一萬是偏少的 一萬五應該是基本公定價(也不能說很少啦 就基本價格) 補習費真的很貴 QQ而且養一個孩子不是只有學費 還有生活開銷 (食衣住行)事實上都應該是雙方分攤的範圍 在台北最貴的是空間 你應該也知道吧
作者: asvincent (不一定)   2020-06-22 06:57:00
先謝謝各位的意見,我補充說明一下,前妻與小孩住在新北市不是台北市,我有說可以每個月多兩千但前妻不接受,我也有帶過小孩,離婚前兩人是分居狀態,小孩是跟我住,所以是我負責照顧,但前妻在當時也沒幫忙出過任何錢
作者: lostinspace (迷路)   2020-06-22 19:32:00
那你是不想出這麼多,還是出不起這麼多?出不起就去兼差,不想出就還是吞了吧,讓女兒知道爸爸在計較這個感覺應該很差
作者: juju1019 (snow)   2020-06-22 19:43:00
判多少也會看你的收入~現在真的無法多負擔嗎8萬+2萬6,2人分擔,1人5萬3元~但1個月1萬5是算少的~覺得以前你付出多,有跟她提過嗎擔心孩子的想法,你該去跟孩子談談看~
作者: DaimlerHuang (達米樂)   2020-06-22 20:41:00
撫養費金額為何需要讓孩子知道?為何是跟孩子談?金額高低,是大人之間的心結與感受,怎麼會讓孩子覺得少,然後產生仇視心理嗎?
作者: keepingtime (最美好的時光)   2020-06-22 21:13:00
這位母親是殘廢沒工作收入嗎?這不是自己的女兒?
作者: lostinspace (迷路)   2020-06-22 21:14:00
當然是不該讓小孩知道,但你沒辦法控制另一方啊!我也覺得小孩不該看到色情廣告,但世界就不是我們自己能控制的。另一個角度看,難道某一方永遠不出錢,吃虧的那方也都不能告訴孩子,出錢出力還要幫對方維持形象這樣合理嗎?
作者: asvincent (不一定)   2020-06-22 22:23:00
呃,大家請冷靜,理性討論就好,有版友覺得我愛計較及態度不好,其實我跟前妻之間發生過很多事,分居後也拖了約3、4年才離婚,或許是我還糾結於一些過去的事吧,有不少人認為15000很合理,所以看來是我太天真了,我也試著思考若我是我前妻,是否也會要求對方每月付15000,這樣想自己就比較能釋懷了,畢竟也是為了孩子。總之,很感謝大家不吝分享意見。
作者: aywnm (aywnm)   2020-06-22 22:29:00
廢話不多說,如果你收入正常水平的話,每個月只給一萬,上法院你會輸依照目前行政院主計處107年資料,臺北市平均每人月消費支出是新台幣28,550元,法院至少會要你付14275,甚至你經濟能力許可的話前妻要再多要求也可能會判准,建議眼前還是乖乖付吧如果真的你經濟狀況不允許,還是乖乖放棄監護權吧,一個月15,000在台北市是公定價了
作者: asvincent (不一定)   2020-06-22 22:56:00
嗯,謝謝樓上,不過你說的收入正常水平是多少?另外我在推文裡有補充說前妻與小孩是住在新北市,不是台北市
作者: juju1019 (snow)   2020-06-23 03:23:00
錢的事孩子很難不知道,只要一方說沒錢,孩子會怎想,都要升高中了但覺得付出多這是要跟前妻談的。真的你無法是無法負擔時才跟孩子談談
作者: kkfan410 (Anke)   2020-06-23 03:38:00
新北市與台北市。我個人認為沒差別 況且一萬五以目前小孩有補習什麼的來說,真的算少的。
作者: tltl (咕哩兔)   2020-06-23 06:47:00
新北台北其實是一樣的 一萬五真的不叫做"多" 你不想付五千的原因究竟是甚麼 如果是能力上不許可 好好和前妻商量放棄監護也是一種辦法 (我前夫沒給過半毛 我住台北一個人養孩子已改姓) 但你仍然保有探視 女兒也永遠會是女兒啊
作者: Amilous ( )   2020-06-23 07:57:00
你薪水是22K嗎?
作者: DaimlerHuang (達米樂)   2020-06-23 11:18:00
怎麼會有放棄監護權就可以少付的觀念...別鬧了好嗎?
作者: huzzah (哈囉~你的格調呢)   2020-06-23 14:44:00
說母親是殘廢沒收入的是什麼狀況? 台北新北一個月就算拿一萬五都算偏少了吧?!之前一個月只要付一萬是前妻跟女兒對這個生父很好了 典型地少付出人家不跟你計較以為是合理應當 現在人家開銷吃緊而且是小孩優秀需要栽培 提高的費用也不過要求提高到一般公定金額 是在抱怨什麼?還想扯孩子觀感?如果我是這個孩子,觀感大概就是明白父母為何會離婚啦生養孩子就是得花錢花心力啦,以前還可以說年輕不懂事現在小孩都中學生了,平時沒出力小孩都給前妻顧了,一個月出到一萬五是在叫什麼
作者: shannienie (自始至終都是個外人)   2020-06-23 17:19:00
小孩正要拼又會念書還只補到15000,這有什麼資格當父母啊......薪水真的這麼低?
作者: hikaru924 (Affective Neuroscience)   2020-06-23 18:22:00
性別換一下 就會叫男生忍點 努力賺錢 不要跟前妻計較XD
作者: joecu   2020-06-23 23:21:00
你還是要捏,這個金額不算多
作者: marah (逢場作戲)   2020-06-24 01:41:00
付吧,孩子培養得這麼優秀,媽媽付出了多少心力,媽媽要陪孩子也不能全力加班拼經濟,這個真的公定價而已。之後再要求更高而你能力不及,你也不用擔心,因為法官也會斟酌你經濟狀況,也不會因此失去共同監護,監護權改定非常困難,你沒有失職就不用擔心~
作者: justtalk (:))   2020-06-24 09:44:00
$15000真的算合理範圍,小孩很優秀,你們都辛苦了!
作者: lohango (no longer)   2020-06-24 11:53:00
要看主計處公布的月開銷決定喔 台北市的話是2萬8千多 上法院的話原則上是一人一半 大約是1萬4
作者: DaimlerHuang (達米樂)   2020-06-24 17:04:00
性別互換,孩子在她那你都沒沒給錢了,現在好意思?
作者: sabrinalll (風起)   2020-06-24 20:57:00
你提出的方案其實也很接近15000了
作者: ives4521 (ives)   2020-06-24 22:10:00
會覺得$3000也不付的爸,該努力
作者: financial911 (通識教育學系)   2020-06-26 13:31:00
能出盡量出吧,再出也就三年北一女的同學非常有錢,如果你不想讓你的孩子因為父母某一方的失敗而連累的話,就付吧。我以前唸竹中時,完全能體會有錢唸三類,單親唸一類。一類畢業的同學賣吃賣車當保全做葬儀,雖然行行出狀元,職業無貴賤,但小時候扛升學壓力完全夢一場。她最後看到週圍同學都台清陽政,就她一個因為沒補習而中字輩,她會覺得很幹,超幹
作者: sabrinalll (風起)   2020-06-26 13:51:00
不覺得有補習才能上名校
作者: financial911 (通識教育學系)   2020-06-26 14:27:00
現在越來越需要啦,考題這麼活又不像以前考得這麼死,而且甄選入學名額越來越多,課外活動都嘛要錢
作者: sabrinalll (風起)   2020-06-26 19:16:00
女兒考上台大,之後想出國,爸爸拿不出,女兒又要幹聲連連了。窮爸爸硬擠出來的15000比富爸爸的150000心意感人。
作者: financial911 (通識教育學系)   2020-06-26 21:34:00
出國一年兩百萬,付不起情有可原,南陽街一個月多幾千付不出來是在吝嗇三小少在那邊滑坡
作者: sabrinalll (風起)   2020-06-27 10:53:00
光你說有錢唸三類,沒錢念一類,補習才能上名校的言論,就知道你立場偏頗了。個人沒有補習一樣考上你口中的名校,而且非某第一類組科系不填。孩子資質不錯,家長盡力栽培,文中爸爸也是有提出不同變通方式,並非撒手不管。但小孩自己成就有限,就要怪罪爸爸不姓連,有些情緒勒索了。仔細算,原po提議的方案已經很接近15000了,是真沒努力想方設法嗎?
作者: moknaa (呆呆)   2020-06-29 09:46:00
不好意思,我覺得窮爸爸擠1.5萬沒啥感人的,這樣還要擠說到底就是沒當父母的責任心和不負責而已前妻說很對啊,為啥你不多去賺點,你有責任心嗎?
作者: echokokomo (來合購吧(招手))   2020-07-01 19:07:00
不用一直強調在新北市,拿數字來看最直接........補英數40000*2+13000*2是106000 平均一人出53000 分12個月相當於每個月多4416 ,明明多4000多,你卻只願加2000,明顯是你理虧,再加上你女兒之後在北市唸書,吃可能直接就在學校或補習班附近吃,所以伙食費一定也比國中時貴些,所以前妻要求多5000蠻合理的
作者: sabrinalll (風起)   2020-07-02 16:14:00
可憐有些父母連營養午餐費都繳不起,還讓子女申請助學貸款,還沒出社會就揹債,真該死。沒錢沒本事跟人生什麼小孩!
作者: colza (Passion & Link)   2020-07-03 01:19:00
上面推文,我不認為錢賺得少就可以質問對方憑什麼當父母補充,我不是說樓上,我是說上面的推文們裡面原po都說了月付15k,他現在收入沒辦法,一堆推文喊他吝嗇..大家真的要講這些,可以試著用將心比心一點的方式麼
作者: Bedlem (Bedlem)   2020-07-03 08:30:00
英文就買空中英語教室每天練習,數學就找評量或參考書把題目做到滾瓜爛熟,上什麼補習班?沒錢有沒錢的做法,小孩應該體諒父母才對。
作者: thatislife (海海人蔘)   2020-07-03 16:05:00
總之,恭喜你的小孩順利升學,其他你們兩繼續討論
作者: mountain513 (sunny)   2020-07-04 07:42:00
女兒剛考上第一志願,會有額外的補習費用,你可以跟前妻約定到高中畢業前調高至一萬五。新課綱的高中生,花費真的變多了。第一志願讀不起,可以讀社區高中,保證可以獎學金申請我也很納悶為什麼不提第一志願的額外負擔, 第一志願的多科補習費用真的很貴,連班服都比別人貴。
作者: feray (?.....)   2020-07-07 10:32:00
我也不覺得前妻要求什麼就應該給什麼,就給能力可以達到而是自己可以接受的資源,不要什麼都無限上綱,就是因為理念不合才會離婚不是嗎?
作者: linyap (miche)   2020-07-07 18:52:00
15k而已 你寫的跟15萬一樣...
作者: hopeboy (心泉)   2020-07-12 02:45:00
小孩在你這的時候 他沒出錢? 你就應該跟他要了。女方也要支出才對。又是個自助餐看雙方經濟狀況 和 支出多少。而且也不一定要補習吧我是覺得很多處 一半的車錢就好。其他支出孩子有需要 來跟你討論再說不用讓前妻予取予求的那她為啥不為孩子好去增加收入。呵呵 站著說話不腰軟。你帶孩子的時候 沒出錢還這麼大聲
作者: ppt0726 (ppt0726)   2020-07-12 12:25:00
2萬以下都不吃虧真的
作者: qekezfeed (Mars)   2020-07-12 14:28:00
覺得少的就不要要求離婚限制人家見面不然交換啊不爽的 不然交換啊
作者: akiwa (akiwa)   2020-08-02 14:33:00
一萬五真的也很少,而且還是值得栽培的孩子
作者: lionling (獅子王)   2020-09-23 10:50:00
如果你有能力 小孩也有本事 不要侷限她的發揮 真的都是錢但是沒錢就真的很囧了 畢竟小孩花費真的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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