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utsi (tsi)
2024-06-01 23:42:21我是排班的工作,無法每個六日都放假,所以必須事先排好假看小孩。
因為合約上是每個月的二四周看小孩,但是對於這個二四周到底怎麼計算真的是不會,常
常排錯班,影響見小孩的時間。
所以想問一下版上各位前輩大大,法院的二、四周到底要怎麼看
作者:
yutsi (tsi)
2024-06-02 13:27:00我提早半年排,也問過對方,對方同意。結果半年後,我假都排好了,對方卻說不是這樣算的
意思是,不要管第二第四,跟他約定當月的兩個探視週末約定好了,雙方要安排任何行程都比較方便
作者: star0111 (星) 2024-06-04 10:43:00
父母自己喬好就好,不過如果對方機車真的很麻煩
作者:
yutsi (tsi)
2024-06-09 23:29:00離婚5年了,昨天竟然跟我說沒有規定接送時間...累了,直接上法院比較快
作者:
naohcl (自由的左腳)
2024-09-22 04:21:00真的要上法院比較好
作者: vkvk 2023-02-1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