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術至今,剛滿四年的今天,本來一直都情況良好...
很倒楣的,上個禮拜五下午回家時,就快到家門口一步時
被鄰居倒車未看,從右側將我撞到在地,所幸我速度很慢沒有噴飛出去。
但是瞬間突然無力,無法將車子扶起,右腳被撞到疼痛,左腿無力有麻感,
將家人呼喊出來後我幾乎無力叫了救護車送往急診,
但只能送往附近的區域醫院照個X光及注射止痛,警察做完筆錄及酒測後,
隨後自行前往高雄榮總急診觀察...
當醫師做測試時我幾乎沒什麼感覺,
但我不知道為何醫師觀察四小時後覺得沒有其他檢查的必要,
也又只拍了X光後覺得無大礙就沒有其他處置...
還好家中有門口監視器,有拍到完整的肇事影像,
否則鄰居一開始還矢口否認她有撞到我。
但隔日發現雙腳有麻感,且背肌及大小腿肌肉酸痛...
另外左頸及左肩疼痛難耐,左手手掌至指尖有非常麻痺的感覺
吃了止痛消炎及鬆弛劑不是吃了拉肚子就是一直在睡覺...。
16號星期二回高雄榮總神經外科看診,向醫師敘述詳細情況,看了上週的X光片及觸診,
他認為是筋肉拉傷造成。
目前"沒有必要"安排其他檢查,即使我表示可以自費檢查也沒有關係亦然。
僅開了兩種止痛藥,為SOMA CAP 舒肌痛膠囊及ACEMET CAP 60Mg(Acemetacin)
艾斯美特膠囊,後者我依之前經驗我服用會拉肚子胃會疼痛...
及自費了兩條piroxicam 10mg/gm 痛立平...
9/30號下午回診,想請問各位病友的經驗,遇到這種狀況怎麼進入檢查的流程?
因為外傷只有輕微的擦傷,以一般人的角度會覺得"根本沒事,或不嚴重"。
但其實是這幾天我睡不好,或是一直都在睡覺...
怕有傷到先前手術的地方或其他地方有壓迫。
先前會HIVD也是因為車禍...但運氣不好的是當時對方肇逃,
加上無經驗也不知道哪些地方該檢查,導致過了三年才發現突出不適。
我自己現在認為應該先照MRI或CT...腰椎或頸椎的部份...
不知道我有沒有可能遺漏的部位?
以及後續的訴訟或和解怎麼避免對方逃避責任?
已有先聯絡我方的保險公司,且單據都有保存好,相關的影像備份都有。
對方丈夫當日有過來慰問表示,隔日有包紅包一萬元台幣關切。
(對方是一位建築包工,門口常擺放施工機具及貨車+兩台小客車)...
但因對方是新搬來的鄰居,且因為先前施工時侵害我方建築及車輛及將防火巷堵塞,
很多有違反法規及逃避責任的經驗,我有沒有需要先做一些準備程序?
想請教版友們回答...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