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人高齡長輩在住院期間已經接受某不必麻醉的手術及醫師說要不要做其他部位的全身麻
醉手術。
有的醫師願意多講也不認為他的同行靠著腦補幻想多講幾句就構成啥法律責任。
若是病患從來不是要求醫師「擔保、保證」的話...
這是病患的幸運。我及朋友也真的遇過這樣的醫師,幫忙讓家屬在整體上做出參考。
比如其長輩已經接受手術的那次。我較熟的某醫院社工師也贊同這本來就很正當。
然後為了其他科的處理範圍,換了病房,當然也遇到「其他」醫師了。
是關於8~90歲高齡者全身麻醉的照會評估。涉及麻醉科醫師。
有些醫師則採另一種心態。當然,後者的心態也不會改了,沒必要浪費時間說服他改變心
態、他爽就好、社會上各種人都有;跟他唸什麼科系就一定做事正確無關。....
如果是在醫學meeting他講這種喇叭話,早就被教授電到飛起來。
「體質因人而異」「統計數據是別人家的事、當事人遇到就是機率1、沒遇到就是機率0
所以你不要問我」、「我不是上帝我不知道」
言歸正傳,如果遇到後者的情況,對於一些手術麻醉風險的評估,遇到遮掩過了頭(有無
過頭這一點先不需爭論,不然乾脆爭論新聞中某些醫師被打是不是真的該打好了一樣變成
噴口水罷了。如今要解決問題才重要)的醫師的話,那麼「假設」在此事實情況「若是成
立」下,病患該怎麼另循管道諮詢呢?
比如說,換一家醫院去住院諸如此類?但麻醉這種情況好像無法事先諮詢?
完全碰運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