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長輩因糖尿病引起腎功能衰竭,原本處於
第四期慢性腎臟病階段,平常每個月到區域醫
院的腎臟科回診,因排尿問題另外看泌尿科,
泌尿科醫師開了Baclofen肌肉鬆弛劑(解痙劑)
長輩吃一陣子後全身水腫,原本可走路變走路
會顛,看同家醫院腎臟科門診,醫師一看用藥
馬上說「怎麼會開這顆藥?」,緊急掛急診,
另一位腎臟科醫師也說怎麼會開那顆藥。
確定是泌尿科開的Baclofen造成腎功能惡化,
從第四期惡化到第五期,住院十幾天才出院,
身體被搞差,變得無法走路,只能插尿管、坐
輪椅。
住院耗掉一筆錢事小,嚴重的是病人身體被搞
差,只因泌尿科醫師開了腎臟病人不該吃的藥
。請問這種狀況該怎麼跟那家醫院反應?我們
想維護受侵害的病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