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ix (無情男)
2016-04-13 11:29:08: : 至於為何維校屠殺時沒人開槍制止,阿就因為學生老師通常都不是會隨身攜槍的人啊
: : 但以該案發生的過程,你就知道為何美國人理性的想法是要人人有槍,隨時制止
: : 當天一早7點兇手就先幹掉2人,警方卻當成獨立案件,9點兇手進入教學大樓大屠殺
: : 9點45校警才接到報案,趕往現場時,兇手已經舉槍自盡...
: : ...也就是這種事件靠警察根本沒用
開放槍枝能不能遏止校園屠殺,我比較相信德州大學的總監麥克雷文先生(不認識的
可以google此人來歷)。德州眾議院通過可以在校園內攜帶槍枝,他隨即寫信給議會
表達強烈反對,表示此法案通過將使校園更不安全。
我在德州的報紙上看過他的專訪,他的論點是:
1. 一般人面對槍擊現場的第一反應絕對是驚慌,就算帶槍也很難回擊
2. 槍枝射擊需要專業訓練,在事發現場射擊跟靶場射擊完全不同,很可能誤傷
3. 如果親身面臨槍擊案,他的建議就是躲藏,不管你帶不帶槍,因為你拿槍面對
歹徒,可能成為第一目標,造成更大危險。
射擊是一種技藝 要不斷練習才能精進 有槍就能維護治安和看看電影就以為自己變葉問差不多
我倒有點懷疑 德州今天是攜槍合法 要是有哪個混帳被女
再加上台灣市區其實不少人,以前就有過流彈誤傷的案例
來阻止? 再說 第一反應是驚慌我想沒問題 跑得掉也很好
要是被逼進死路 你手上有槍為何不還擊我可從來沒有主張義警說法 我只說擁槍能在己身身處重大刑案發生現場能有自衛的武器手段
大規模刑案發生可不只短時間 至少持續十幾分鐘到幾十分鐘 不知道這位總監有無調查過一般人從驚慌到回復理性行動的時間要多久
作者: g36 (冥土冥土メイドのみやげ) 2016-04-13 12:07:00
也增加一起被警察幹掉的風險吧
作者:
dix (無情男)
2016-04-13 12:20:00我是在德州看報紙報導的,你貼的這篇時間已經比較晚大概是去年3~4月吧,沒連結因為不是網路上看的那時候討論很大,開不開放也吵,concealed or opencarry也吵你google texas campus handgun concealed應該很多資料
7799覺得路人會把歹徒擊斃標準幻想文阿 當真的都腦殘第一帶槍又剛好遇到歹徒 機率太低 第二沒訓練又沒防彈最好是路人敢跟歹徒對開 警察有訓練又防彈都要一群人你一個生手沒其它幫手和歹徒對開 不是白痴就是不要命
作者:
LUDWIN (暑假已經過完了)
2016-04-13 15:29:00因為很多人以為要是小燈泡時,我有槍一定可以一槍擊斃王先生。。。卻不知道現場狀況混亂有槍會更亂,恐怕一個連發下去,今天公祭可能還要包括燈泡媽。。。預設自己腦袋清醒隨時作戰立刻出手出槍快又神準的太多了
哈 總比一些人拿雨傘擋鄭捷才是幻想無極限要講機率是嗎 好啊 一天下雨有幾天 給你算1/3好了123天有機會擋鄭捷 其他242天呢 等死嗎?開放合法持槍一定很多人攜槍在身啦 不是有人常愛哭鬼島社會亂 社會亂結果當然是大部分人都要擁槍自保啊一直講機率低 你是用甚麼統計方式算過槍枝合法化後持槍比例 是用時光機看過還是假設電話亭實驗過?生命都要不保了 自己有槍還不敢跟兇嫌對開 自己愛等死不要叫別人也要跟你一樣死死算了小燈泡事件 兇嫌只砍完小燈泡就停手了 沒有然後假如兇嫌又跑去砍小燈泡媽 你距離遠 是要開槍阻止 還是等他砍完小燈泡媽再衝過來砍你
鬼島社會亂治安還是狂勝美國 其它都7799在幻想來的..
說歹徒開槍打不到幾個人 殺傷力比刀低 你路人就打得到歹徒白痴 路人戰神 這種雙重標準的假設不是幻想是什?
笑死人 我有說過這種話? 找出來給我看一直幻想兇嫌一槍斃一個 路人只會打偏是你 我可以找得出來 你找出我說路人一定斃歹徒歹徒一定打偏的話來看
你不是和FF在戰我在現場就擊斃歹徒 還沒有 睜眼說瞎話
我有說一定能嗎? 兇嫌在現場犯案我當然掏槍阻止他啊
你的假設就是路人神槍手阿 不然怎麼恐怖平衡?還沒有
扯命中率的人是你啊路人一定要開槍制止啊 有說一定能打倒?反倒是你主張路人一定打傷別人 兇嫌依次幹掉幾十個
瘋子一槍打一個還比較可能 預謀犯案前就先天天練打靶
自己愛挖坑跳不要栽別人說沒說過的話唉唷 上面就有人說打靶跟打人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