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esto (Festo)》之銘言:
: 去北京有去國子監看了一下,
: 發現科舉考試真的很有趣,
: 都考一些極難,但其實沒啥屁用的東西。
: 在這種考試上面考好,其實也不一定是優秀的人才。
: 實際上也是,我發現狀元後來混得好的不是太多。
: 反而混得好,後來名留青史的,大多不是狀元。
: 很怪吧,狀元理論上極其優秀,但卻沒啥好發展。
: 這正證明這個考試制度大有問題不是嗎?
: 我在想,如果科舉考試考些實用一點的東西,
: 好比說管財稅的就考會計,管造橋鋪路的就考工程,管判案的就考法律...。
: 這樣中國應該會變強很多吧。
那就仕途受限,升不上去啦.......
中國古代士人,培養的目的是當作決策的官,不是細節施行操作的匠人。
先當縣衙的官,然後到行省,看有沒命到中央。
若運好,先跟著貴人,然後到中央
到了中央你還是一樣從部會小官當起
然後一路侍郎、尚書(六部其實還是有分高下)、宰相........
其實中間是參雜很多不同職務的見習、施行與調動。
你到了該單位,就會有很多書與相關知識要你去吸收了
你光看看大清例律,大概就知道若你一開始當縣太爺可能要做些啥
,若不懂這東西,你的法定職務都沒做好,你只想做"輕鬆的工程事務"
當個匠民,你會有何下場..........
吏律 - 職制
『律』50.00濫設官吏
50.03
各直省大小衙門經制書吏即在現充書識內擇勤慎辦事之人核實取結承充
儻有懸掛空名並不親身著役將本人照吏典人等額外濫充律治罪
該本管官照例議處
吏律 - 職制
『律』50.00濫設官吏
3其罷閒官吏在外干預官事結攬寫發文案把持官府蠹政害民者並杖八十
於犯人名不追銀二十兩付告人充賞有所規避者從重論
『律』59.00交結近侍官員
凡諸衙門官吏若與內官及近侍人員互相交結漏泄[機密]事情
夤緣作弊[內外交通泄漏事情]而扶同奏啟[以圖乘機迎合]者皆斬[監候]
妻子流二千里安置
[此亦姦黨一節,但漏泄較紊亂少輕故止流
而安置其妻子不籍沒其家產若止以親故往來無夤緣等弊不用此律]
戶律-戶役
『律』89.00收養孤老
凡鰥寡孤獨及篤廢之人貧窮無親屬依倚不能自存
所在官司應收養而不收養者杖六十
若應給衣糧而官吏剋減者以監守自盜論
[凡係監守者不分首從併贓論]
條例
89.01
直省州縣所屬養濟院或應添造或應修蓋者令地方官酌量修造
據實估計報明督撫在於司庫公用銀內撥給,仍不時查勘遇有滲漏之處
即行黏補完,固儻有陞遷事故造入交代冊內取具印結送部
其正實孤貧俱令居住院內每名各給印烙年貌腰牌一面
該州縣按季到院親身驗明腰牌逐名散給口糧
如至期印官公務無暇遴委誠實佐貳官代散加結申報上司
毋許有冒濫扣剋情弊
若州縣官不實力奉行者該督撫即行查參照例議處
要能夠升上二品大員,若非皇上愛護、刻意拔擢來鬥爭
不然都要祖上積德.........
以現下的宰相院,旗下各部尚書
找拍馬者有之,但是更重要的也是要從中拔擢出有能力的、長久在職的
專業技術官僚........
充任個造橋鋪路職務只管工程只考工程........
那就是鋪完以後抓去關,造橋鋪路無屍骸啦!!!
更何況當年的工匠,其實身分是比較低的下流人
你要精英去當下流人玩他們的玩意? 會不會太浪費知識分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