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樣,這篇文的出爐是因為看到有人為了黑姜維,連刺史只管行政不管軍事、
只能帶幾千民兵這種神奇論點都冒出來了,某人要自己成為笑柄那是他個人的
事,但要是誤導到其他人,導致被誤導者出去被人嘲笑,那可就罪過了,所以
特此解說。
一、刺史職務與職權的演變(史料面):
維基上刺史的簡介: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88%BA%E5%8F%B2
簡單來說,刺史這一職務從西漢到三國時的演變過程大致如下:
1.漢武帝時設立,只是單純的地方事務監察官,等級也就600石,遠不及郡
太守地位高(郡太守是2000石)。
2.到漢成帝時,地位提高到2000石,換言之,跟郡太守地位相當,但職務不
變,依然是監察官而非行政官。
3.進入東漢,基本沿襲西漢的制度,但開始加重刺史的權力,除了監察權外
,也給予一定的彈劾與任免權,由此成為郡太守的上司(是就監察而非行
政的角度,如果拿現在的職務來比擬,或可視為專門負責監督地方事務的
監察院,但是如何施政還是郡太守說了算,刺史或可以其監督權間接影響
,但不會出現刺史直接下令某處政務該如何做)。
從一些案例來看,在這個演變過程中,刺史的職權已經越來越重,權力開
始超過單純的監察權(例如羌亂時,就已有紀錄羌人擊敗當時的涼州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