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歷史上常常見到如果朝政腐敗、當發生糧荒時民眾困苦,
皇帝(中央)撥糧或撥款賑濟地方。
結果假設皇帝下令撥的100萬斛大米的賑災額度到受災區,
這些米糧出戶部時先被戶部官員剋扣50萬斛(以便私自轉賣牟利),剩下50萬斛撥到省的
時候,該省總督再剋扣30萬斛、最後到相關災區縣份時,縣令也剋扣.....
實際真的用以在災區熬粥賑濟的數量,據說只剩皇帝原來旨意額度的一成。然後皇帝被
矇在鼓裡,認為災情處理了,不會有人造反了。
原本勉強讓災民每人喝點稀飯免於餓死(也免於造反)的數量,只剩十分之一來煮大鍋
稀飯,假設1000公升的鍋子內滿滿的水,官府每天煮一次稀飯來賑災,那一次也只分到半
包共1000粒米下鍋,排隊領稀飯的上千位災民每人碗裡就「1粒」米,而且「下次的另1粒
」米只有等明天才吃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