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中文所統稱的“種姓制度”﹐實際是兩個不同詞﹐
但由於在中文佛經中翻譯成一樣﹐從而混在一起了。
區分來說﹐一個是瓦爾納(出身)﹐一個是闍提(職業)。
早期的印度是瓦爾納制﹐後來發展為闍提制。
瓦爾納是我們通常所了解的婆羅門、剎帝利、賤民...
瓦爾納的限制是不嚴格的﹐一個剎帝利可以當武士﹐當鐵匠﹐也可以當農民種田﹐
甚至如果他作戰被俘、欠了債務﹐一樣可以成為有條件的奴隸。
(比如說﹐高出身奴隸不能做不潔凈的工作﹐如果他主人強迫他做了不潔工作﹐
他就獲得了自由﹐所欠債務取消等等)
闍提是職業分工﹐並且在印度﹐這種闍提制有兩個歐洲或東亞都沒有的特色﹐
在舉例做對比時是不能忽略這兩個印度獨有的特色的。
其一就是﹐集群內的強烈排外性。
一個鐵匠集群﹐是不許內外的人通婚的。
也即﹐鐵匠的兒子﹐祗能娶鐵匠的女兒﹐鐵匠的女兒﹐祗能嫁鐵匠的兒子。
是 祗能﹐不是 建議﹐不是 優先﹐不是 近水樓台先得月。
甚至﹐由於雖然同為鐵匠﹐但可能出身來歷不同﹐各地的鐵匠是會形成自己的闍提﹐
孟買的鐵匠﹐去到加爾各答﹐是不能在那裡當鐵匠的﹐因為雙方是不同的闍提。
而這種排斥性在歷史上達到了什麼程度呢﹖
哪怕我隨手就可以修好我的東西﹐但除非我屬於鐵匠那個闍提﹐不然我會被鐵匠們打死。
雖然伊斯蘭教已經對印度做了很大的改善﹐然後英國人更是善心帶印度進入近代社會﹐
印度獨立之後的歷任政府其實也都在消除傳統制度的不良影響﹐
但直到今天﹐關注印度的人都知道印度的軍武各種情況不斷﹐就是這種闍提制的影響。
許多新興職業技術﹐祗要在印度存在一段時間後﹐就會形成內部小集群﹐
然後開始排外﹐拒絕新人加入﹐且各闍提之間互相排斥﹐
我做船的﹐你造炮的﹐他造發動機的﹐他不理我﹐我不理你﹐反正我船身做好了﹐
你的炮安上後有問題關我屁事。
從前述也就可以看出闍提制跟歐洲鐵匠的另一個不同﹐沒有選擇權。
歐洲鐵匠的兒子﹐確實是近朱者赤﹐容易也成為鐵匠﹐一代代家傳下去。
但歐洲從來沒有規定﹐鐵匠的兒子就一定必須是鐵匠。
哪怕十個鐵匠兒子中有九個成為鐵匠﹐第十個也可能成為其他職業﹐
通過自己努力﹐從而改變自己的人生﹐是正常且合理的存在。
但是在闍提制盛行下的印度﹐這種選擇權﹐這種可能性﹐是被扼殺的。
你是鐵匠的兒子但生來就體弱拿不動鐵錘怎麼辦﹖
那你就去死咯﹐死了重新投胎。
你拿不動鐵錘但天生很能編織﹖
那你還是去死咯﹐死了重新投胎。
總之﹐闍提內寧可不適合的人去死﹐去當乞丐﹐去當苦修者﹐去接受別人布施維生﹐
寧可石頭砸死你﹐用火燒死你﹐也不願你背叛你所屬的闍提。
分貴賤的是瓦爾納﹐闍提比瓦爾納更可怕。
※ 引述《plamc (普蘭可)》之銘言:
: ※ 引述《l81311i ()》之銘言:
: : → kuma660224: 種姓制度在印度深耕後,大概就沒救了 12/25 17:48
: : 推 so4su4: 種姓跟無法進步之間有什麼關聯性? 12/25 17:51
: : 推 yuriaki: 甘地認為種性制度是自然分工法則 天生是奴隸就該作一輩子 12/27 00:49
: 種性制度的確是自然分工法則,我們對種性制度有很多誤解,不是"賤民就去死"
: 跟現在社會對照,就會明白為何甘地會認為種性制度是印度的千年文明國寶
: 婆羅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