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假設] 1952年比照1895年辦理國籍問題

作者: moslaa (萬變蛾)   2019-10-04 23:05:33
※ 引述《vikk33 (vikk33)》之銘言:
: 這則新聞昨天在八卦被推爆
: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910030168.aspx
: 簡單來說就是不滿1952中日和約單方使台灣人失去日本國籍而提告
: 說到這裡,很容易想到馬關條約規定1895-1897的兩年自由去留決定國籍期限
: 這項規定期間內清日雙方不能拒絕人民之決定,也確實被遵守落實
: 假定
: 1952中日和約時依然貫徹領土移交時的前例,規定1952-1954(假定自生效的8/5起算)
: 依然承認兩年內台灣人仍得自由移居選擇國籍
: 那
: 多少人會選擇離開改延續1945年之前生來取得之日本籍?
: 對同期台灣社會之衝擊?
很多人有點誤會,或該說沒注意到/不知道:
1. 其實並不是所有的台灣人 在甲午戰爭後都可以自由決定要當中國人還是日本人
誰不可以?
原住民。
從這點可以看出,當時之所以能夠給台灣人,更正確地說是住台灣的漢人,
國籍選擇的權力,其實是出於預設這些漢人在中國祖籍之地可能還有地方可以回去。
所以,換成1952年,為什麼沒有給予當時台灣人選擇國籍的權力呢?
講白了,你在日本有祖籍可以回去嗎?
2. 當時如果你選擇成為中國人,並不是沒有代價的。
甚麼代價?
就是你必須離開台灣。不能說我選擇當中國人,然後繼續住在(日本的)台灣。
最重要的是,當你離開時,
依規定,你在台灣持有的土地必須賣掉,如果你沒有賣掉,會收歸日本國有。
至於家具啊啥的動產,理論上你可以帶走,
但依當時史實,選擇當中國人的,多半是把動產便宜賣掉了。
等於身家大幅縮水。
(印象中我看過的資料沒有提土地是不是也被賤賣,)
(不過依照人性,如果我活在當年,一定大幅砍價對方啊,)
(反正是你急著要走,又不是我急,一折賣我吧,嘿嘿。反正不賣,到時送給日本人)
換成1952年,等於就算讓你有權力選擇當日本人,
不好意思我們比照前例辦理,
請把土地留下來,
不能說你搬到東京後,台北的房子還是你的。
這樣交易
你要不要?
我不知道你要不要,不過我知道當年大部分台灣漢人都選擇不要。
就認了當日本人 (當然長遠看,這是正確決定)
走筆至此,應該至少回答你這個問題了
: 多少人會選擇離開改延續1945年之前生來取得之日本籍?
我猜很少。
富的無法放棄在台資產,
窮的到日本大概更混不下去。
還是當中華民國人吧。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9-10-05 02:19:00
這麼說來即使原籍日本的,戰後似乎也有經濟動機留台?(如果沒有被報復的危險?)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9-10-05 03:14:00
是的 台大教授中就有原籍日本 但想留在台灣的
作者: verdandy (無聊人)   2019-10-05 06:24:00
高坂知武
作者: Swallow43 (絕對領域命者)   2019-10-05 08:34:00
有很多日人戰後是希望留台的,只是幕府大將軍不准
作者: pbdragonwang (pbdragonwang)   2019-10-05 08:40:00
戰後初期台灣人還想把日本人趕走台大醫學院的臺籍生在換招牌時就要日人「同學」滾了因為臺北帝大變成臺灣大學之後就是臺灣人的大學了
作者: Swallow43 (絕對領域命者)   2019-10-05 08:42:00
中華民國政府就希望滯台日人留用一直跟美帝幕府交涉最後台灣人反對很大力,而且GHQ幕府也反對,並要求短時間內把在台灣的日人全數遣返完畢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9-10-06 02:04:00
其實台灣這邊一直在拖延,不不徹底執行讓在台日人“返鄉”是因為1947年228爆發後,台灣這邊也將日本人當作煽動者,所以大多無辜只想保住工作的,也只能回到早已沒有家的家鄉
作者: EvoLancer (伊地知幸介)   2019-10-08 13:36:00
二戰盟軍的政策就是哪裡來的就回哪裡 比如東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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