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假設] 台灣維持日治時期的行政區劃分

作者: vikk33 (陳V)   2022-01-24 15:54:39
※ 引述《Reewalker (報告饅頭班長不夠)》之銘言:
: 標題: [假設] 台灣維持日治時期的行政區劃分
: 時間: Fri Jan 21 12:32:45 2022
:
: #1XRLBIy4 (Gossiping)
: 1926年的五州三廳 看起來就是比較有效率
:
: https://bit.ly/3lR2FNO
:
: 推 goodgodgd: 人口變多細分行政機關是必然的,否則你無法有效治理, 01/22 11:58
: → goodgodgd: 就算你畫成五大州,但州底下必然也要廣設縣級行政機關 01/22 11:58
: → goodgodgd: 否則會有統治困難 01/22 11:58
: → kuma660224: 行政分區是人口考量啊 這想定簡直無理 01/22 20:48
: → kuma660224: 除非你州虛級化 下設眾多縣市之類 01/22 20:49
: → kuma660224: 阿幹那不就跟現狀87%像.... 01/22 20:49
我在想另一種可能
就是1926年的州廳維持
但是其下仍劃分縣市
把原本的州改成像是清朝的府或是國府大陸時期行政督察區或今日中國地級行政區
省縣之間的一級中介單位
適度把省府的一些權限下放給這些州廳
會不會更好?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22-01-24 16:19:00
郡府級行政區對現代來說用處不大增設行政區在唐代是為了強化監察,畢竟太多細碎的郡縣於是增設監察用的道以此概念,實際上可以從監察院劃設監察行政的道級,非統轄下屬行政區,也不與縣市長互相隸屬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2-01-24 16:50:00
樓上建議不合乎某些人的主張,某些人主張廢除監察院
作者: jason222333 (發呆)   2022-01-24 19:05:00
台灣比較小 是否需要如大陸時期出現道需要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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