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4-02-04 09:03:43※ 引述《tomer (卯月影)》之銘言:
: 標題: Re: [假設] 駕駛技術列入學校和軍隊教育
: 時間: Sun Feb 4 07:38:50 2024
:
: 你要提案我尊重
: 不過先講我不贊成喔
: 之前說的駕駛履歷與認證
: 是基於監理處管理「載具」的觀點提案
: 包含具備什麼資格才能操作這些載具
: 這些原本就是監理單位的權責範圍
: 你這個已經把管理對象變成「人類」了
: 一定會牽涉到人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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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
以下轉摘維基百科的內容:
*****
人權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4%BA%BA%E6%9D%83
...
人權是所有人與生俱有之權利,它不分種族、性別、國籍、族裔、語言、宗教或任何其他
身份地位[4]。人權包括生命和自由之權利,不受奴役和酷刑之權利,意見和言論自由之
權利,獲得工作和教育之權利以及其他更多權利[4]。人人有權不受歧視享受這些權利[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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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先前提案主張要限制交通違規者的工作權。
根據維基百科的解釋,那可是人權的一部分。怎麼先前跟你提說這樣太過分,
你就不認為會侵犯人權?
所以你先前提案是因為根本沒先搞清楚人權的內涵,還是你真心認為你那個
事實上侵害人權的提案是適當的? 憑啥適當?
另外你還主張啥? 交通違規要留案底? 那樣會不會影響申請學校? 這樣會否
侵害該人的教育權利,也就是人權的一部分? 還是你真心認為你那個
事實上侵害人權的提案是適當的? 憑啥適當?
: 先講我不贊成喔
一定要寫直接侵害到個人肉體你才嚷嚷會侵害人權。顯然你根本沒有先了解
人權的內涵,同時也沒有先去了解不同法律規範和處罰的性質。
: 直接講是反串也行
: 相關問題你要自己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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