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How to Get Away with Murder S01E05

作者: bteagle (蠍大大 )   2014-10-29 23:50:19
原則上就回個大概,如果真有興趣,
個人建議翻書或google
※ 引述《Charmon (小安)》之銘言:
: 可能是因為我對陪審團制度不太了解,
: 所以這集有些法律問題不太懂,
: 不知道能不能在這裡問問?
: 1. 挑選陪審團員是什麼樣的制度?
: 我一直以為陪審團是只要符合一些特定要求,
: 然後隨機被召來的,
: 不過這集看來公訴方和辯方可以藉由像是面試的方式,
: 挑選覺得對自己有利的陪審員。
: 但這樣不是有點奇怪嗎?
: 好像一開始就左右了評審團的屬性,
: 不知道為什麼要讓他們去選?
收到信件的機率跟隨機差不多,簡單說沒人能事先預知
雙方律師都有一定數量的否決權,可以直接把人剔除,
真要說不是挑對自己很有利,因為對方也可以動用否決權
而是要把最不利的給拿掉,簡單說就是不能容許無法客觀的人
ex1:如果某甲被老闆性騷擾過,那她很可能在性騷擾官司就對老闆方有偏見,
所以她就不適合
ex2:被告是個猶太人,其中一個陪審員身上印有納粹的刺青,你是律師敢讓他
裁決嗎
: 2. 最後判決無效是一種勝利?
: 我知道這次主要不是讓被告無罪,
: 是要博取同情得到減刑就算贏,
: 但為什麼最後Annalise反而利用Laurel試圖去影響陪審團這件事來達到結果?
: 評審團解散這個案件就不算了嗎?
: 我以為會重審還是重新召集陪審團什麼的,
: 這樣就達到Annalise想要的結果我有點看不太懂。
要達成審判無效的條件其實還滿多的
而審判無效之後會不會重新起訴是由檢方決定,
現實上有的會,有的不會
以片中的狀況,個人認為是檢方判定無法找到[客觀]的新陪審團
: 3. Laurel偷偷發的那張傳單到底是什麼?
: 好像是一個什麼陪審團的否決權,
: 那是什麼東西?
: 如果Laurel只是讓這些陪審員知道自己本來就有的「權利」,
: 這難道也是違規的嗎?
: 應該是說陪審團不能知道他們得以行使這些權利嗎?
陪審團自己有人知道當然沒有關係,問題在於不是人人都是法律系
干擾陪審團罪很重,兩方律師的人馬都是嚴禁直接接觸陪審團的
因為有個東西叫司法公正,片中的作法一旦被人發現,那絕不是罰錢了事,
很大機會要進去吃牢飯的
:
作者: a3050909 (老鼠)   2014-10-30 00:23:00
推這篇,這樣比較明白了。可是問題2 「無法找到客觀的評審團」是真的沒辦法還是戲劇關係呀?覺得這理由聽起來有點牽強
作者: rosecolored (que sera sera)   2014-10-30 03:53:00
其實我還是看不懂3 的意思我有重看一次還去google,但是jury nullification令人困惑的地方是為什麼Jury不會事先被告知這個權利
作者: bteagle (蠍大大 )   2014-10-30 09:35:00
http://www.youtube.com/watch?v=uqH_Y1TupoQ他解釋的比較清楚 簡單說在實務上會造成麻煩
作者: rosecolored (que sera sera)   2014-10-30 09:36:00
okay, 感謝你的解釋 我知道不應該干擾陪審團 但為什video讓我一直笑 不過好清楚 謝謝你囉!所以還有人統計過講跟不講的差別? 這也太有趣了吧..應該有心理學研究過這個吧...mmmmm..去找了一下社會心理學還真的有題外話美國的槍支實在太氾濫了 法律無法預防的地方學校只好搞一堆應變計劃
作者: farso (粉絲最好煮火鍋)   2014-10-30 11:37:00
簡單說,重新再找的陪審員除非是人猿泰山或魯賓遜,活在完全接觸不到網路或電視的地方,否則經過媒體鋪天蓋地的報導之後,定見已成,對檢方十分不利,重新提起公訴只是徒增敗績浪費公帑而已。
作者: rosecolored (que sera sera)   2014-10-30 11:40:00
我本來想翻翻看那個研究。但是找不到。仔細想想的確是個不需要特地告知的東西。厲害的律師不用講一樣可以製造出同樣的效果。
作者: alkahest (==â•­(′▽`)╯==)   2014-11-02 22:11:00
美國近年來少年犯會以犯行嚴重程度考慮是否以成人罪處置CSI 邁阿密裡面有很大的一段篇幅在講這個
作者: bteagle (蠍大大 )   2014-11-03 19:37:00
其實已經是了 不過各州制度不同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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