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可能用性侵的例子太陌生又太強烈了
好吧我再換個例子
J是一個剛轉志願役的文書兵分到辦公單位
同單位有個軍官C很機巴,看到J各種閃躲飄
照三餐用軍規把J電的亂七八糟,各種禁假,晚上自由時間通通拿來操課或處分
即使J見到C各種奉茶討好立正問候都沒有用
我們會覺得C很討厭J很可憐
而C有個毛病,雖然事情都做的很好,但辦公的時候老是打嗑睡
某一天J終於受不了了
趁C睡覺偷偷亂改C的公文,而且是很重要的公文
導致C在簡報時出了差錯,導致友團單位浪費許多時間做了白工,被上面電得七暈八素還被?
O過拔階,從此升官無望
C明白是J幹的,氣得想要拔掉J軍籍
Q:
請問誰比較過分?
有人提得很好,J大可跟銀行透漏C的精神問題,C當然也會反擊,這才是正大光明的較量,?
M而J選擇偷改文書這種下賤手段,大家還覺得這很應該,我一直在提的就是這個,阿捏武瞭
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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