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賽日期:2010/5/15、5/16
二、比賽地點︰成功大學室外自強校區壘球場、台南市小北球場
三、比賽項目:慢速壘球
四、比賽用球:華櫻-700
五、比賽人數︰每隊報名上限18人,每場比賽可登錄18人,上場9人。
這是從無名官網複製下來的壘球規則與賽制
2004 ~ 2006中華民國慢速壘球規則
第四章 球員及替補規則(PLAYERS AND SUBSTITUTES)
1. 基本成員
(1) 至少十位球員。
(2) 使用增額球員(EP)時,至少十一位球員。
(3) 要有上列基本成員,才可以開始或繼續比賽。
判決:任何時候,因任何理由,比賽球員人數不足時,將被判「棄權比賽」。
(4) 比賽中,凡登錄合格之球員,向主審裁判報准後,即可上場擔任替補球員。
這是我在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網站複製的規則
想請問主辦單位
每隊上場九人是怎麼出來的規則
要各隊的自由手情何以堪
這是十分嚴重的問題
想請主辦單位說明 感謝
北大經濟 張哲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