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atharthis (karma)》之銘言:
: 我的(公立高中)學生希望針對某個不喜歡的課請假在學校圖書館念書
: 等這門課結束再回班上
: 所以可能每天的某一兩節課他就要請假
: 學生說法 :
: 1. 該門課無法發揮教育功效
所謂無法發揮教育功能是事實,還是學生個人的偏見?
前者校方是否能夠介入,協助改善?
後者或許需要對學生進行個別溝通和輔導。
: 2. 請假是學生的權利
: 3. 他很乖很用功(這的確是事實),請假時會待在圖書館不會亂跑
乖不乖和用不用功是觀感問題,不應該成為判別標準。
: 4. 家長也同意
但是這並沒有免除學校所該負起的責任--提供有品質的教育。
: 5. 他會仔細計算請假時數而不踰越學校規定
這是他個人的問題,不再討論的範圍。
: 請問各位會准這樣的假嗎?
我個人認為應該批准,雖然這可能不符合學校的課程規劃,
但是卻符合學生的個人規劃,在不影響他人的情況下,
為自己負責,我看不出有什麼不應該的地方。
: 理由是?
當然如果我是那個被認為授課沒有教育功能的老師,
我一定會很不爽,但是不應該因為我自己的不爽,
而否決學生對自己負責的努力。
: 感謝各位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