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版主水桶事件

作者: JungSica (鄭西卡)   2016-07-10 17:10:24
看不下去,這種事情怎麼會還有這麼多人護航
1.PTT 本質為免費的學術網路,雖然站規沒有明文規定,但本來就該盡量避免跟營利扯上
關係的行為,這點我相信大家都是可以接受的。
2.有些人愛無限上綱扯到什麼文都可以有營利嫌疑,但不管是新聞還是商品文,獲利的都
不會是PO文者本身,而小元是直接PO出可以讓自己賺稿費的文章,這其中的差異我想明眼
人都看得出來。也許會有人說,批幣可以換台幣就是一種營利行為,但這種行為並非在站
方鼓勵範圍之內(雖然也是管不了),所以就跟其他營利行為一樣都是需要盡量被避免的

3.雖然說站方賦予各版自治權力來規範所謂的營利行為,但也不代表版主就可以濫用此權
力,版主管版很辛苦大家都知道,但於此同時版主所必須具備的道德標準本來就該比一般
版友高,否則變無法公正公平地處理版務。今天雖然象版版規是規定只要版主同意就可以
PO一些帶有營利性質的文章,但版規就是版主訂的不是嗎?所以這是一個版主同意版主自
己PO出可以讓版主自己營利的文章,這邏輯好像哪裡怪怪的吧?球員兼裁判的概念?甚至
後來還追加了一條利益揭露的公告,這啥意思?重點根本就不是賺了多少錢啊!重點是根
本就該盡量避免營利行為的出現不是嗎?就算把稿費都捐出去又怎樣?我不用賺稿費也可
以捐錢啊!這麼瓜田李下的行為一般人都會知道該避免吧?就更別說其他的間接利益是無
法估計的了!
4.再來就是這件事情的最大爭議點所在了,也是孤行大在那篇自殺式公告裡面提到的,版
規有瑕疵可以修改這都沒關係,問題是主事者本身從頭到尾都神隱,最後再由其他版主出
來掃地是什麼意思?小元妳在6/13回應另一外版友的質疑時不是都還很理直氣壯嗎?為什
麼這次面對更多人的質疑時卻是選擇躲起來讓其他人出來擋炮火呢?最後水桶了也可以名
正言順繼續神隱然後才又跑到組務版自己請辭,是有沒有這麼委屈?今天引發爭議的人是
妳吧?為什麼不是選擇正面面對事情,自己解釋清楚然後修改版規,把版主該做的事情做
一做,自請處分啥的倒還都是其次,這才是負責任的做法吧?
小元如果以一個球迷角度來看的話,我很佩服她的認真和熱情,但以版主的角度來看的話
,以這次的事件來說,抱歉我覺得她非常失職,真的護航不下去。
至於另外兩位版主,個人是認為這次處理的態度就很好,辛苦你們了,象版因為有你們而
更好!
作者: BaRanKa (Dummy system on)   2016-07-10 17:14:00
感謝你 我總算看懂來龍去脈 1是絕對認同並該遵守的2.3.4也是很清楚前後了 感謝你
作者: daniela3kimo (阿竹)   2016-07-10 17:16:00
巴蘭卡大最近都沒看到你XD
作者: gusing (孤行)   2016-07-10 17:16:00
我同意你的分析,這是一連串的瑕疵衍生出來的結果…
作者: jjam   2016-07-10 17:16:00
我也是不太喜歡這種不回應然後直接自請辭職的舉動 把話出來
作者: a52051vik (520(′‧ω‧‵))   2016-07-10 17:16:00
認同這篇文
作者: japango520 (塔塔醬)   2016-07-10 17:16:00
推懶人包
作者: jjam   2016-07-10 17:17:00
說清楚 有錯就正面回應或是討論
作者: BaRanKa (Dummy system on)   2016-07-10 17:18:00
我原本這週末就規畫去南部結果颱風來啊 昨天有去球場所以比較少出來推文找存在感0x0
作者: ashrum (玄鳳阿修拉姆)   2016-07-10 17:18:00
只要不請辭我覺得就還好,請辭感覺就有點負氣而非負責
作者: weiyilan (ヒメアマ)   2016-07-10 17:19:00
放人一條生路
作者: BaRanKa (Dummy system on)   2016-07-10 17:19:00
都成年人了 有錯會改就好 便宜行事只是在玩誰記憶力好
作者: ashrum (玄鳳阿修拉姆)   2016-07-10 17:19:00
道歉應該是很簡單讓事件落幕的一種方式
作者: hhpsjoe (Chia)   2016-07-10 17:20:00
作者: ashrum (玄鳳阿修拉姆)   2016-07-10 17:21:00
不管事管版,轉播,說笑話,小元在板上的貢獻有目共睹
作者: daniela3kimo (阿竹)   2016-07-10 17:21:00
補推整理懶人包,辛苦各位球迷們~
作者: chawer ((˙(00)˙))   2016-07-10 17:25:00
作者: akiraje (Lucas)   2016-07-10 17:26:00
不了解事由還是搞不太懂....?
作者: s882420988 (Amy)   2016-07-10 17:27:00
不了解事由,先去看原文啊XDD
作者: s14933002 (我是小古是我)   2016-07-10 17:31:00
不好意思我沒有很想認識誰是孤行之類的,至於要批判個人你可以站內信他們,還以為這篇是想說明更清楚,結果還是在批評個人呀版風、版規這都可以討論,不需要一直要批判誰
作者: michaelkobe (荒人邪影)   2016-07-10 17:36:00
版主犯錯不能批評喔?還是要多給點愛的牡蠣?這又不是私人恩怨而是跟象版版務有關的事情,為什麼不能公開討論而要站內信?河蟹好吃?
作者: chawer ((˙(00)˙))   2016-07-10 17:37:00
犯錯不是一般人,而是球員兼裁判的版主
作者: Amilous ( )   2016-07-10 17:38:00
是有人叫他下台啊XD
作者: jakk58 (肥肥的傑克)   2016-07-10 17:40:00
我原本的想法是 板主沒辛勞也有苦勞,疲勞都三個要一起擔了 網路上走過必留痕跡 事情沒有河蟹就好了就"放人一條生路"咩結果.....也好啦 當板主本來就是吃力不討好的事,回歸球迷身份對當事人來說 可能更自在啦。
作者: chawer ((˙(00)˙))   2016-07-10 17:40:00
而且這篇搭原文一起看還蠻清楚的
作者: Hastings (海斯丁)   2016-07-10 17:42:00
也沒河蟹啦 沒出來道歉觀感不好而已XD
作者: BaRanKa (Dummy system on)   2016-07-10 17:42:00
這個版人多時都破千人了 行事作風是躲不掉被可受公評指教
作者: hhpsjoe (Chia)   2016-07-10 17:42:00
現在最好笑的是在這不管怎吵 三個版主都要一個月後才會出現
作者: pinpinpin (Pinky)   2016-07-10 17:42:00
KD那篇被噓直接砍文了後接下來又兩篇 要批判板檢討主沒人說不行 但一人一篇有必要?
作者: BaRanKa (Dummy system on)   2016-07-10 17:43:00
如果還在吃海鮮湯那還乾脆世襲制 :D
作者: jakk58 (肥肥的傑克)   2016-07-10 17:43:00
我也是覺得有事公開講清楚 如果沒有涉及隱私 站內信有河蟹之嫌。
作者: chawer ((˙(00)˙))   2016-07-10 17:43:00
又不是私下吵架,才需要站內信
作者: popstars (冥王星早餐)   2016-07-10 17:45:00
作者: knighthgink (聖陵)   2016-07-10 17:47:00
作者: braveryhyde (雷)   2016-07-10 17:48:00
所以他po了什麼被噓XD?
作者: a12367227 (科)   2016-07-10 17:48:00
推 講得有道理
作者: michaelkobe (荒人邪影)   2016-07-10 17:49:00
每個人有每個人想表達的意見,現在是要限制言論自由嗎?說的有理的話不准人家PO文的道理在哪?
作者: KDDKDD (KDD)   2016-07-10 17:49:00
不是很重要 我沒有要批評小元意思 只是說明為什麼其他版
作者: yang1026   2016-07-10 17:49:00
新聞 論壇 部落格 FB 全禁就好
作者: Hastings (海斯丁)   2016-07-10 17:49:00
人家都刪文了 不要偷偷戰別的ID啦XD
作者: KDDKDD (KDD)   2016-07-10 17:50:00
有利益揭曉這條而已
作者: michaelkobe (荒人邪影)   2016-07-10 17:50:00
什麼都禁那個叫矯枉過正
作者: braveryhyde (雷)   2016-07-10 17:50:00
又是一個滑坡理論,那ptt關站、台灣陸沉不是更快XD
作者: ismark2000 (信)   2016-07-10 17:51:00
不要再補刀啦,就發文被人家噓自刪而已
作者: s14933002 (我是小古是我)   2016-07-10 17:55:00
不意外呀 哈哈 表達一下感覺還要被人掛上說要河蟹、要禁文太莫名了吧!針對版務版規可以討論如何更好,至於板上什麼名人說什麼話,針對誰 真的不是很想知道呀 囧
作者: sisistar   2016-07-10 17:57:00
又說ptt是學術網路,那我們的系版、合購版、網購版通通都可以刪光了,回到核心,ptt是一個提供各式資訊交流的地方,言論的多元性才是重要的。
作者: michaelkobe (荒人邪影)   2016-07-10 17:58:00
無限上綱的例子又來囉!
作者: sisistar   2016-07-10 17:59:00
與其避免直接利益和間接利益難以規範,利益揭露才是真的能達到雙贏的局面
作者: Hastings (海斯丁)   2016-07-10 18:00:00
s大 小元會下臺應該是他身為守門人卻開了門自己踏進灰色地帶有關 我雖然反對一些誅心之論 不過他的確引起了爭議
作者: Xuan0313 (Xuan)   2016-07-10 18:00:00
我終於大概知道發生什麼事了XD
作者: s90523 (小楓)   2016-07-10 18:02:00
推這篇
作者: michaelkobe (荒人邪影)   2016-07-10 18:02:00
不要本末倒置好嗎?
作者: sisistar   2016-07-10 18:04:00
其實我覺得更重要的是,象版也算是大版,如此重要的版規,為何完全沒經過討論或是投票,版主說改就改,改完就跑去水桶待著。我贊成利益揭露的版規,但是如果其他象版使用者認為不妥,經過一番討論後禁止直接或間接的利益,我也可以接受,但是都沒有,就這點而言,真的覺得有不妥之處。
作者: Hastings (海斯丁)   2016-07-10 18:06:00
所以ck跟納豆也出來扛了啊XD
作者: fricca (fricca)   2016-07-10 18:24:00
啊....終於看懂怎麼了,這樣的話的確不對啊
作者: DeepWhite (腦殘沒藥醫)   2016-07-10 18:25:00
CK跟納豆根本無辜
作者: tawi (0.0)   2016-07-10 18:29:00
大概了解了..
作者: yankeefans (洋基粉)   2016-07-10 18:30:00
CK和納豆就是真的負"政治責任"啊
作者: chawer ((˙(00)˙))   2016-07-10 18:31:00
被拖下水了吧
作者: michaelkobe (荒人邪影)   2016-07-10 18:31:00
的確是政治責任
作者: taisetsu (大切)   2016-07-10 18:31:00
就是因為小圓沒解釋清楚前因後果,所以才需要有人負政治責任阿小元,抱歉我無意無禮,sorry~
作者: braveryhyde (雷)   2016-07-10 18:33:00
我有回應,從公告看來,除了版主處理問題,他們也因為覺得制定了有爭議的板規而有這樣的自我處分
作者: yankeefans (洋基粉)   2016-07-10 18:34:00
現在版主們的"政治責任"都負了,只是小元自己的"道德(?)責任"問題但"利益揭露"的相關規定在批踢踢本來就還是一個很有爭議的議題
作者: taisetsu (大切)   2016-07-10 18:36:00
如果小元覺得自己的作法沒有錯她應該堅持立場,可以把這
作者: braveryhyde (雷)   2016-07-10 18:37:00
所以我是覺得修正前無妨、修正後也可以
作者: taisetsu (大切)   2016-07-10 18:37:00
個話題丟出來讓版眾討論,而不是前後態度不一最後請辭結
作者: yankeefans (洋基粉)   2016-07-10 18:38:00
但事實上她"應該"也是認為自己作法是有爭議的,所以才有後面請辭的動作只是她出來回應與否,就是她個人選擇,也不好說什麼
作者: braveryhyde (雷)   2016-07-10 18:39:00
個人因素喔,不要多揣測XD
作者: yankeefans (洋基粉)   2016-07-10 18:41:00
這次問題並不在"利益揭露"這事的爭議對錯,而是小元有版主的身份卻沒有"適時"避開這個有爭議的點
作者: taisetsu (大切)   2016-07-10 18:42:00
我希望最好是她自己講清楚說明白啦,任人揣測不是很嘔嗎
作者: yankeefans (洋基粉)   2016-07-10 18:43:00
然後事後的危機處理也是做的比較不好所以我說"應該"啦XD
作者: lawlaw12 (隆隆轟炸醬)   2016-07-10 18:44:00
推這篇,西卡大真的一針見血
作者: gotowayhome   2016-07-10 18:47:00
不懂當初小元版主為何要PO專欄的連結而不是自己部落格之類的 這樣真的會起很大爭議 以前看她發心得文也都是用部落格
作者: AReum   2016-07-10 18:50:00
辭職不就好了 這還有討論的必要嗎...要說護航後援會這群的問題還有人護航才扯 都幾年了!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7-10 19:01:00
出包的第一時間早就辭職烙跑啦!拍拍屁股不留下一片雲彩加上有人說人都走了,就不要「追殺」了,當然被質疑護航。
作者: Amilous ( )   2016-07-10 19:03:00
他會辭職應該是69898有個人一直叫他下台XD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7-10 19:04:00
所以說,版主這種東西就是不能找相互認識那一群人來當,一定要互相制衡。
作者: echo2448 (南港官大元)   2016-07-10 19:23:00
不論小元這個人是版主還是版友 他到底有什麼義務一定要出來回覆?這件事本身是有爭議 可受公評 但是要求他出來“說明”的版友也請看看有些ID的用詞和嘴臉有多噁心
作者: whatc21 (衷心感謝)   2016-07-10 19:27:00
推卡皇
作者: alanshore608 (熊大)   2016-07-10 19:31:00
這就是BBS鄉民的正義啊
作者: Hastings (海斯丁)   2016-07-10 19:32:00
追殺看是指什麼啊 如果是指釐清責任歸屬 前面討論的很清楚了 ck納豆乃至於事主也都付出代價 如果是要把板務跟相關規範再做討論那也沒什麼不行至於堅持要小元出來的 講句玩笑話 人家都自行了斷了 也沒義務出來讓你洗臉了
作者: yms55662003 (love piano)   2016-07-10 19:55:00
推樓上
作者: bensonchaung (廣告B)   2016-07-10 20:41:00
是我叫他下台啊,我覺得他不適任因為他連利益迴避的概念都沒有有痞客邦不用,非要用運動視界我願意相信她的人格啊,但做板主的判斷能力十分不能認同一直cue我的有回答到你問題嗎?
作者: yankeefans (洋基粉)   2016-07-10 21:03:00
蔣爺,他應該不是cue你
作者: bensonchaung (廣告B)   2016-07-10 21:06:00
最早是我喊的沒錯
作者: braveryhyde (雷)   2016-07-10 21:08:00
應該是吧,我看該篇只有他喊下台這麼明確阿XD
作者: bensonchaung (廣告B)   2016-07-10 21:17:00
是我是我~不過,不行嗎?
作者: tonysd (Keep going)   2016-07-10 21:54:00
板主做的好 跟 有瑕疵該負責 是兩回事討論這件事的時候,"小元"該被抽掉,他做多好又如何?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7-11 02:20:00
人重感情嘛,自己人要下重手很難。第一階段來個苦肉計,下一步沈默不語,接著明星賽、下半季開打,健忘症發作,大事化小,小事化無。這不就是象版經常上演的劇本嗎^_^ 習慣就好了,事情都發生了也沒什麼好爭好吵。這次出這麼大包,大家看在眼裡。沒跟到的就算了,會在背後嗆人的也不敢上來推文啦!
作者: Hastings (海斯丁)   2016-07-11 02:54:00
其實沒必要那麼鄉愿 把板規跟板主職權問題釐清是好事現在大解禁時代 如果能說的入情入理並直斥其非也能像這次一樣立下典範啊就怕說的模模糊糊的 結果什麼問題都沒解決徒然製造衝突 這才是最糟的 我也想請教alskdj有什麼高見呢
作者: KDDKDD (KDD)   2016-07-11 06:48:00
真正對象板有影響的是利益揭曉要不要持續 至於小元部份只是看你從那個角度去解讀 如果你打從心底就認定這是開後門的預設立場 很多東西已經沒有溝通必要 多講話只是多無謂筆爭
作者: LondonHairs (倫敦之毛)   2016-07-11 07:16:00
推這篇 意圖河蟹要不得
作者: c2c10418 (瀠瀠)   2016-07-11 07:55:00
推 有的人就是適合當粉絲就好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7-11 09:00:00
Hastings:「就怕說的模模糊糊的 結果什麼問題都沒解決」不就是目前掌權人的做法嗎?我沒什麼高見,我若是版主就就會發公開聲明,承認錯誤,並要求當事者出面公開貼文解釋而不是「閃躲飄,不知道」好像什麼都不知道。衝突的製造好像不是我們這些群外人想要挑起簡單的參與討論還被炮說製造象版問題,怎麼導果為因了呢?說真的,今天誰是版主誰是板皇與我們這些只想看球賽的球迷八干子打不著關係,要不是Gusing貼了一篇公告文根本沒人知道生什麼事,我連小元是誰都不知道..接著Benson發了一篇文章,提到什麼小元的男友在其他地方點名Ptt的ID嗆聲,再回到這次「閃躲飄」從頭到尾看起來就是恬不知恥呀接著冒出一些道貌岸然的和事佬,「哎呀 算了啦~」blablabla的,以上提出我的看法和意見。請還給我們這些只想看兄弟比賽相關討論文的空間,要組什麼團體、小圈圈以及私人行為,請自己去開個版或是到Ptt2去開版,不是利用這個公開的空間進行私人行為就跟前陣子不久的什麼福祿壽日誌一樣現在要做,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全面禁止任何私人連結空間除非你的連結空間內容全部都是討論棒球相關事項,例如前已逝知名棒球專欄作家 陳穎的內容一樣但禁止任何超連結,CDCKY版主上一篇公告自己也說了網路賺取利益的方式太多,要避嫌就是這樣。如果想要閱讀網頁板,自己去Google關鍵字連結更正:部落格版本
作者: Hastings (海斯丁)   2016-07-11 10:30:00
我只想知道目前板主的處置還有什麼問題 至於要求離職者公開道歉說明 現行的ptt管理辦法似乎沒有賦予板主這麼大的權力 小元事件的問題核心我認為不在資訊的不透明 而在涉及利益時板主跟撰文者兩者身份的切換構成球員兼裁判的爭議 另外希望往後版規的修訂能再周延點 應該修訂後並公告置底一段時間 給與板眾討論的時間跟空間 ck現在對版規的調整我也同意 既然涉及金錢 那還是別瓜田李下了最後小元親友在其他介面的情緒性發言應該無關板務 這部分我就不回應 感謝您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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