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修正草案-B類

作者: majaja5566 (馬家家)   2017-11-27 21:38:17
新罰則:
B : (犯此項者禁言10-30天)
原罰則:
B : (犯此項者禁言10天)
修正說明:
→將天數由原先10天放寬至10-30天,以提供板主判決彈性,減少D類以上罰則的使用。
作者: poweroo2001 (昇昇不息)   2017-11-27 22:29:00
附議
作者: ashrum (玄鳳阿修拉姆)   2017-11-27 23:15:00
以前的版風就是禁止唱衰,但CK到後期也因為使用者結構改變開放噓文,B-8條文要界定唱衰或批評其有困難ex:不期不待
作者: gericc (Golden Eric Chang)   2017-11-27 23:26:00
話說B-4不是有時候手機發文會吃掉推文?
作者: haotiko   2017-11-28 08:28:00
反對有彈性 要嗎10天 要嗎30天 而不是讓版主姿意妄為這年頭版主 想整人 太容易 請不要擅自擴權
作者: BleuOmbre (pourquoi?)   2017-11-28 08:46:00
附議
作者: argus0519 (尿破小便斗的神人)   2017-11-28 12:12:00
不違反版規就不會被整到…
作者: GATX105 (strike)   2017-11-28 13:36:00
引戰 & 惡意鬧版 算違反板規 但可由板主自由心證板主若想從嚴認定 這幾個月會有多少人進桶呢?被待退板主認定惡意鬧版處 永桶&退文 結果公告連ID都不給只有"失效連結"&"D-1 劣退"共2行 還是修改之前發過的公文這樣算不算被整呢? 還是板主只是手滑?公"告"
作者: majaja5566 (馬家家)   2017-11-28 16:29:00
如果對草案有意見的話 可以發提案文提議哦
作者: tonysd (Keep going)   2017-11-28 17:47:00
我認為不應該要有彈性 人多的板 規定 判定標準要明確
作者: b790619 (人不風流)   2017-11-29 11:56:00
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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