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應該逆風,但發表一下我個人的想法
應援曲這種事情,我一定是尊重球員本身的意願
球員喜歡想帶走,就讓他帶走,但新球團需和兄弟達成協議
例如支付版權費用與遵守相關規則(例如不能用來做其他商演)
我還是抱持著君子有成人之美的角度來看
當初大師兄和秀秀來兄弟的時候,你有沒有希望也能沿用他們的應援曲?(秀秀的曲真的
超棒)
大師兄離開的時候應該和lamigo不太愉快吧!?人家也沒有不給你用啊!
我知道大師兄和秀的曲子不是原創,和陳子豪不同
但是當初也是要徵求原球團的同意吧?難道非原創就可以直接用?
炸裂這首有版權就是怎麼談的問題而已
有人可能覺得炸裂曲對兄弟意義深遠,甚至什麼歌比人還紅之類的
陳大哥又不是演藝圈人士,用歌比人紅的說法是否忽略了他在場上的貢獻
因為他有實力,而且是球隊重要的角色,他搭配這首歌就是相得益彰
葉保弟的歌也很紅吧!但為什麼感覺很快就消風了,因為球員的實力撐不了這首應援曲
陳大哥能常常上場,而且真的能一擊炸裂,才是這首歌能變成招牌歌曲的一大因素
這三次的冠軍,陳大哥都能在澄清湖,桃園,和台南的客場打出致勝分的全壘打
他的實力完全沒有愧對這首應援曲
至於有人建議留下來當嗆司曲,也許聽起來是個不錯的建議
阿坤上場的時候,一號重砲的詞改成「90機槍」
UJ上場的時候,一號重砲的詞改成「65K2」
但對我而言,以後只要在場上聽到這種曲子,可能多多少少都會難過吧!
我個人是比較想封印這首曲子,我覺得這個是對一個重要球員的尊重與重視
至於給別人用,我個人覺得不用了吧!一個感覺就是怪而已
回到這個問題,我知道很多人覺得這首曲子是招牌,不想讓給別人用
畢竟本隊也做不了什麼招牌歌(笑 )
要不是黃潮降臨和進取勝利出來救援,我看本隊的應援就繼續被罵吧!
我還是比較偏向曲子跟人是結合的,今天這個人離隊又不是因爲私德還是紀律問題
單純是自由球員離開而已,我比較尊重球員的意願還有新球團是否有誠意
一直叫人家自己做,看看味全做的東西也不會差,好嗎?
除非子豪真的覺得不愉快離隊,他不想留下兄弟的印記
要不然如果是我,一定會希望這首世界名曲跟著我走
就看他們怎麼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