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員工過勞 雇主最高罰30萬

作者: wangseja (閣樓上的王子)   2013-04-10 08:55:10
員工過勞 雇主最高罰30萬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7820162.shtml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10)日將審查「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外界矚目的六
輕條款最高開罰300萬元,若勞工因重複性作業、輪班、夜班、長時間工作等異常工作負
荷而罹患職業病,雇主最高可重罰30萬元。
由於朝野立委對立法精神和方向都予以支持,只剩文字調整問題,預計今明兩天可順利完
成初審。一旦修法完成,可將現有保障勞工人數由670萬人擴大至1,067萬人。本次的職業
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由原名勞工安全衛生法修訂並更名,為勞安法於1991年修正後的最
大幅度修正。
草案明定,對高風險的石化工業,定期實施製程安全評估,並報請勞動檢查機構備查,以
強化監督;同時會考量實務情形提高違法事項罰則,罰則中還包括公布事業單位負責人的
名稱。
草案增訂「防過勞條款」,要求雇主對於重複性作業、輪班、夜班、長時間工作等異常工
作負荷的高危險群,應採取必要的預防措施,若勞工因此罹患職業病,依法可對雇主開罰
3萬至30萬元不等的罰鍰。
至於外界矚目的「六輕條款」,針對石化工業具產值高及高風險特性,若因疏於管理而導
致化學品外洩、火災、爆炸,使勞工因災害死亡或罹災人數在三人以上,處30萬元到300
萬元不等的罰金,且須限期改善,若屆期未改善得連續處分。
草案也參照國外作法,避免勞工長時間暴露在化學物質、噪音、振動等工作環境,雇主應
該對作業場所定期進行環境監測計劃,且要公開揭示,通報中央主管機關;如果通報資料
有虛偽不實,處3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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