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在高雄國軍總醫院左營分院,因反應院方多年來將門診注射室當內科病房使用強制
要求門診跟診護理人員執行需具有內科或相關臨床病房專業經驗的輸血護理技術,違法醫
療法五十六,五十七條,以其它相關法律。
當我向院方反應此嚴重的醫療安全問題時,被單位副護理長疑似利用與自己關係良好的高
階軍職主管,對基層軍職主管施壓,而且院方權責主管有意配合簽發不合法之公文強制要
求門診護理人員繼續於門診注射室執行輸血技術,並以工作及考績作為威脅,將我102年
度考績列為乙等。其中疑似有嚴重的集體高階軍職人員違法,違紀的問題。
我具相關事證資料上呈總統府陳情二次,承辦單位國防循私包庇表示院方作為一切合法。
比較祥細的過程有po在勞工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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