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ram (saram)
2016-01-07 23:52:00有需要的人,包括取去的人在內."我需要這些舊家具,我得到這些候去行善,送給某人."他老闆如果說過這話,而被人取走,就失去這些物品所有權.譬如把自己可用的衣服放在資源回收區,隔天衣服被人拿去失主不能控告人家侵占,就算衣服是新的.業務侵占者,侵占者必須具足保管財物保管經手條件.而執行業務時,不得到業主同意而佔有才有業務侵占罪.此業主承諾在先,所以取得者基於良善原則,取得物品,並無過失物品轉移權利之後,不管最終得主為誰,業主已失去權益再改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