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因工受傷雇主想撇清責任

作者: Icemei (Icemei)   2017-11-25 17:21:40
文長..
事發在11/14
工作場所是金屬加工製造廠
本人在操作機台時被機台直接壓砸傷
手指前端開放性骨折
雇主於11/21有電聯商討請假事宜
表示只願意給"四天工傷假"
其他請假天數照病假處理
若是病假請完就請事假甚至留職停薪
因事發當下去急診清創縫合
後續回診請醫生開立診斷證明書
醫生只開"不宜提重物一個月"
重點我連手指都不能彎
更不用說騎車
生活也都是家人在幫忙
傷口雖拆線但是手也無法施什麼力
因為會拉扯傷口
後續還要追蹤神經及骨折部分
目前受傷處幾乎沒有知覺
有詢問勞工局的人員
得到兩種說法
1. 不給工傷假到痊癒上班
可以直接申訴
2. 醫生證明開不清楚
無法定義工傷應給天數
要去職災門診請醫生鑑定才能跑後續
不同人接電話就兩個版本..
想詢問如果我已經抱著要離職
想要爭取勞工應有的權益
該如何跟雇主協商?
目前只知道勞保可以申請就診補助
還有薪資70%的請領
加上工作場所真的非常不安全
各種機台會壓下來的操作
都是徒手放料
噪音部分之前也是被勞檢到才改善發耳塞
雇主在電話中一直明示暗示不要去申訴..
真的不知道現在該怎麼處理才好QAQ
作者: blacknate (Nate)   2017-11-28 10:28:00
原則上選1,建議補個勞資爭議調解處理這個案子
作者: e6888 (阿寶)   2017-12-19 00:14:00
太過分就申請勞動檢查吧!畢竟機台沒加護罩或安全裝置是雇主的責任問題,雖然不一定能受到那家公司良好補償,但勞檢後,公司對於機台及人員安全就會警醒並改善然後看看你的受傷程度,你受傷那天沒有住院也不需要,可能被判定是輕傷,畢竟你隔天就可以再去上班,只是工作位置需要調整一下?但是卡到醫生證明,他開的那句話確實對你較不利,因為"暫時性不宜提重物"跟"骨折需固定不可動作"兩者能使用手的程度就不同,不知你去的那家醫院是否跟你的雇主是有簽約關係?你可以查一下..."暫時性不可提重物"代表你除了提重物以外,其他生活上的非屬重物的都可以自理,像是洗頭髮、洗筷子、用那隻受傷的手進行電腦使用...等等請問你工作受傷的公司有幾個員工?可以的話,在你傷還沒完全好之前,改快回去請醫生開原本的病名,而不是拿他在後續回診給你開的回診診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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