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onanjamie (阿信很帥XD)》之銘言:
: 先簡單敘述一下概況,等有結果後,會再詳述情形
: 確定成團的時候,業務就已經給入住飯店資訊
: 結果取消之後,業務表示因為飯店不給退,所以要全額支付飯店錢
: 後來就附上一張單據,沒有任何簽名與蓋章,就單純寫一條「飯店取消費」
: 我表示希望能夠附上飯店開立的證明,而不是一張A4請工讀生隨便打打的那種紙張
: 旅行社表示很困難、不可能
: 於是我一家一家打電話及發信給所有入住的飯店
: 有過半的飯店已經回復表示有該旅行社有預定及取消的紀錄
: 而且飯店都是全額退款,沒有收取任何費用
: 目前剩下少許飯店尚未回覆,靜待回音中
: 我想請問這樣的情形構成民事或刑事上甚麼罪嗎?
: 又或著可以前往警察局進行備案嗎?
: 謝謝大家
詐欺罪 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
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
千元以下罰金。」同條第2項:「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
人得之者,亦同
所謂詐術,是指傳遞與事實不符的資訊之行為,包括虛構事實、扭曲事實
或掩飾事實等手段。行為人施用詐術包括積極的作為和消極的不作為。
通常這種消極不作為的施詐,是以行為人居於保證人地位,因負有告知義務
而不為告知,使被害人陷於錯誤,而損失財物的情形
被害人陷於錯誤:行為人的施詐行為必須使被害人陷於錯誤。
處分財產:被害人陷於錯誤後因而處分財產。
財產損失:被害人處分財產的行為,必須造成本人或第三人的財產
損失,且被害人的損失和行為人的獲利之間必須形成對等的關係。
最後一個行為人必須有詐欺故意
所以如果旅行社明知相關旅社已退款給旅行社或是旅行社根本只訂房還沒付款
也已取消,卻告知你他已經付款而旅館也沒退款,是有成立詐欺可能(不是一定成立喔)
建議收集相關資料,所有電話跟現場談話請錄音,收集好相館資料後
對旅行社攤牌,請他退款,不然就會出刑事詐欺告訴
一般走到這,應該都會退給你
如果還白目不退的,那就去地檢署或是警局提告都可以
提告完後再把相關資料提示給旅行社,看它們怎麼反映
如果還是不理,那就交給檢察官去偵查就好
到最後不是你也沒損失
之後再提民事訴訟就好,只要備妥資料,民事贏的機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