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行政程序法第50條

作者: ianwuzack (不求回報)   2014-06-09 23:46:06
想請問大家兩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是假設法定期間是兩個月
聽雲端時老師是說因天災申請回復原狀的話會把兩個月還給你
不管之前浪費多少天
所以不是回復到天災發生的當天嗎(網路查到是寫回到天災那天)
因為我想問的是假設真的是還給你兩個月
但又申請回復的那天又要補行行政程序行為
那多給的這麼多天有什麼意義嗎
有點被搞混了 不知道能不能舉個例子
先謝謝各位大大
作者: elingts (Lavender)   2014-06-10 00:15:00
假設淹水,導致無法在法定期間內提出申請,那就等水退後10天內申請回復原狀。 如果法定時間少於10天,假設3天,那就是水退後3天內申請回復原狀回復原狀是指回復到可以申請的狀態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