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yth (艾嫚.娜塔莎)
2014-06-13 16:36:30[問題] 應考資格、各種國考疑難雜症等,以有正確作法、答案者為主
(不包括書裡的疑問)。若問題如人生規劃、讀書計畫等,無一
定作法、答案者,請用閒聊選項。
1.媒體來源:
apple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2014年06月13日12:51
昨天中午在國道一號206.3公里處的排水溝中,發現一具死亡多日、泡水腐爛男屍,警方
確認死者是一名黃姓男子(約40歲),他上月29日搭乘阿囉哈客運南下,因酒醉喧嘩被司機
趕下車丟包在花壇戰備道上,結果慘死。
警方調查,黃男當天從台北坐要到雲林縣到斗南鎮找小姨子,晚間7時許因在客運上喝酒
喧嘩被司機趕下車,疑因不剩酒力摔落邊坡、掉進排水溝淹死。家屬已確認死者身份。(
孫英哲╱彰化報導)
3.新聞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0613/415595
請問在黃姓男子酒醉的狀態下 司機將其於花壇戰備道趕下車
如果依據「違背義務之危險前行為理論」
該司機對死者是否構成保證人地位?
那這個新聞中的司機依刑法276、刑法15條2項論處
這樣對嗎? thanks
作者:
Zyth (艾嫚.娜塔莎)
2014-06-13 17:05:00我也有想過293
他已經有積極的遺棄行為了 應該不需要用15了吧還有 即便你要用15II也要回到15I II只是說他有此義務
作者: Tino (隨遇而安) 2014-06-13 19:21:00
看新聞,司機似乎是等該乘客下車尿尿而已,該車並無離開,應無遺棄故意
作者:
Zyth (艾嫚.娜塔莎)
2014-06-13 19:43:00等該乘客下車尿尿= =
作者:
Zyth (艾嫚.娜塔莎)
2014-06-13 22:27:00無義務
作者:
uly (遊歷)
2014-06-13 22:28:00已成立運送契約的前提下應該有義務吧
276有沒有客觀歸責性適用呢?更正是有無因果關係呢?
應該是294,因為並非積極移置行為,至於保證人地位可以用契約來寫,最後其實司機既然知道乘客酒醉那尿尿跌倒之類的應該可預見276也要寫,之後競合
作者:
Zyth (艾嫚.娜塔莎)
2014-06-16 12:31:00感謝大大們的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