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XPXCXOXD (我已失去æŸäº›è³‡æ ¼)
2014-06-22 17:41:57問題一:
三月中下旬時,曾投履歷到某實驗學校應徵老師的缺,通過面試後曾觀摩教學三天,
並寫了觀摩報告,但當時被通知「沒通過」。
上週一開始我接了個約僱公職的缺,簽了約也寫了保證人,才工作到第四天,就接到
那所學校要我過去試教(最後一階段)的消息。
我跟該校說,若要去試教可以請假,但若有幸錄取,也只能等到數個月後約期到了才
可去任職,對方聽到這個後就沒再聯絡我了。
我本來就不抱希望,但還是有所疑惑:像我這樣子的情況,若真的錄取,能夠中途離
職嗎?會不會要賠錢?
問題二:
我們單位有位前輩,是正職的公務員,他因父親病重決定離職,但他未滿能領月退的
年資,也就是要中途離職,而且並不打算留職停薪。
請問他如果之後又想回來任公職,須重考國考嗎?還是可以直接再任職,年資累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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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聲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