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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際用此選項發文。
這是昨天的新聞,連結如下:
http://ppt.cc/XKcF
內容概為:
〔記者姜翔/台北報導〕2名年輕貌美、身材姣好的女大生,
騎車出遊時,因少一頂安全帽,隨手向路邊停放機車「借一頂」,
警方循線找到2人時,2人不知事態嚴重,還說「大不了賠他一頂」。
警方依侵占罪將2人法辦,在警方告知2人侵占屬公訴罪,
會留下前科時,2人霎時哭成淚人兒向警方求情「怎麼會那麼嚴重」。
作者:
MJdavid (我剛出社會)
2014-06-25 10:59:00用侵占可能會沒事
作者:
k602928 (小諺)
2014-06-25 11:12:00也許她們供訴在路旁看到安全帽,以為是無人佔有的狀態所以就拿來使用..警察當然就以337移送阿
這2個女生是隨手向路邊的停放機車「借用」機車上的安全帽,表示安全帽當時並非丟在地上,而是在機車上,這樣不算無人佔有的狀態吧
作者:
k602928 (小諺)
2014-06-25 11:37:00您在現場目擊? 您說320就320吧!
樓上K大,小弟只是提出個人淺見與疑問,希望與大家討論,若有冒犯請見諒
我看到這篇新聞時也質疑了一下,這個比較偏向竊盜又或使用竊盜才對?
作者:
emissary (也無風雨也無晴)
2014-06-25 11:57:00這竊盜吧
猜想警察聽到"借用",還真的以為是被害人借她的...所以用侵占來辦...
作者:
fge16 ( TT)
2014-06-25 12:24:00新聞應該是說侵占脫離物罪,因為沒有不法所有意圖,只是「借用」,她說的
作者:
ppingin (唉)
2014-06-25 14:10:00樓上內行,想說怎畫面都沒出來
作者: plsletme38 2014-06-25 18:28:00
若是看新聞學法律你就完了
作者:
bt9527 (9527)
2014-06-25 20:34:00女大生還說怎麼會這麼嚴重? 這種法意識才是國安問題 太誇張沒問過車主叫借? 大不了還他一頂? 這是什麼鬼?
作者:
Searle ( )
2014-06-25 22:55:00我也覺得要看意圖 使用竊盜可能性頗高 侵占太扯 根本沒持有怎麼佔 警察沒學刑法嗎
作者: plss 2014-06-26 00:42:00
使用竊盜+1
作者: ixixet (= =) 2014-06-28 09:55:00
竊盜,且事後如未歸還…但如是地上拾起,侵占遺失物
一定沒學過刑法的啦 說是使用竊盜就好嚕XDDDDDDDD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