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題] 普考,高速公路電子收費

作者: wed3qla (阿川)   2014-07-11 12:15:16
103年普考,行政法概要第8題。
有關國道高速公路收費,經由國道高速公路局交由民間公司團體,設立電子收費
設備予以管理並執行,依據行政法理,係屬下列何項行政態樣?
公布正確答案是行政委託,也是我的直覺。
但在檢查考卷時想多了,把答案改成行政助手,然後就GG了。
我的想法是:電子收費設備,和在巡邏路邊停車格貼繳費單的收費員。
感覺上挺像的。
「在委託機關的監督下,以委託機關的名義,辦理行政業務。」
我覺得,電子收費和收費員,不像是以自己名義獨立執行公權力的模式,
因為開單收費,幾乎沒有裁量權吧?電子收費事實上還是要受國道高速公路局的監督。
所以我才覺得是行政助手。
此外,還有兩個不清楚的地方。
1.BOT案屬行政契約。我不清楚繳費通知,究竟是對人的一般處分,
還是私法契約。
2.對處理結果不服的救濟,不曉得是否走訴願、行政訴訟這條路。
還是民事裁判?遠通網站上我查不到相關資料。
請各位高手幫忙解惑,謝謝!
作者: psappp (我的帳號好多P)   2014-07-11 12:31:00
這一題也出在交通行政普考申論題~ 我那時也是委託跟委任關係想很久,後來想想是對外 所已就寫委託關係
作者: bryant780113 (鍵盤鄉民)   2014-07-11 12:42:00
當初沒寫說要寫專有名詞 只寫遠通執行 高公局監督 囧想
作者: enjoythegame (~書讀不完了#o#~)   2014-07-11 12:45:00
你看是遠通名義寄的還是交通部的就知道了。bot是指場商跟政府間,至於收費問題要看有無公權力行使才決定救濟方式,不可一概而論
作者: wed3qla (阿川)   2014-07-11 12:49:00
不過不清楚是代收規費,還是與人民定使用消費契約遠通說自己是「為高速公路計程收費之代收服務單位」,因此應該是公權力的行使吧?那麼是訴願、行政訴訟了
作者: enjoythegame (~書讀不完了#o#~)   2014-07-11 12:50:00
至於本題收費救濟,小弟覺得應該屬交通裁決所以直接行政爭訟。看看其他高手見解了
作者: wed3qla (阿川)   2014-07-11 12:51:00
因為「如果能確定救濟適用行政訴訟法25條」,我覺得可以反推回去遠通是行政委託。從國賠分類看也是...交通部關於電子收費只有說明可「申訴」而已,不太確定..
作者: enjoythegame (~書讀不完了#o#~)   2014-07-11 12:59:00
申訴算先行程序囉
作者: bryant780113 (鍵盤鄉民)   2014-07-11 13:00:00
對於收費有疑慮 首先先向原開罰單位申訴 不服申訴結果 得提起行政訴訟http://etc.freeway.gov.tw/QADetail.aspx?QID=611應該是私法契約 同高鐵賣票給旅客
作者: chaichai (我想要好好生活)   2014-07-11 13:07:00
第一直直覺就是委託,因為把這個交給財團經營去...
作者: heero0333 (hero)   2014-07-11 15:13:00
公路法24>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辦法3得委託民間營運單位道交條例27通知補繳>罰鍰>87以公路主管機關為被告逕提訴訟 無須訴願>行訴237-1~237-9交通裁決事件訴訟程序
作者: wed3qla (阿川)   2014-07-11 17:09:00
以公路主管機關為被告...那應該就不是行政委託啦?行政訴訟法第 25 條 :「人民與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或或個人,因受託事件涉訟者,以受託之團體或個人為被告。」以公路主管機關為被告,應該是行政助手地位
作者: heero0333 (hero)   2014-07-11 17:23:00
撤銷之訴,標的是撤銷後面公路主管機關所為之罰鍰裁決若受委託之團體通知補繳單即為行政處分 才應依行訴25
作者: wed3qla (阿川)   2014-07-11 17:30:00
原來是我漏看了bryant大的連結可以行政訴訟,但以誰為被告卻不清楚停車格收費員如果也是行政委託,行訴不曉得是否為被告?..也許我該問的是,停車格收費員是不是行政委託,而遠通代收公路通行費和停車格收費員性質是否一樣..?
作者: bryant780113 (鍵盤鄉民)   2014-07-11 18:35:00
因為開罰是公路主管機關在開 不是遠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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