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普考,行政法概要第8題。
有關國道高速公路收費,經由國道高速公路局交由民間公司團體,設立電子收費
設備予以管理並執行,依據行政法理,係屬下列何項行政態樣?
公布正確答案是行政委託,也是我的直覺。
但在檢查考卷時想多了,把答案改成行政助手,然後就GG了。
我的想法是:電子收費設備,和在巡邏路邊停車格貼繳費單的收費員。
感覺上挺像的。
「在委託機關的監督下,以委託機關的名義,辦理行政業務。」
我覺得,電子收費和收費員,不像是以自己名義獨立執行公權力的模式,
因為開單收費,幾乎沒有裁量權吧?電子收費事實上還是要受國道高速公路局的監督。
所以我才覺得是行政助手。
此外,還有兩個不清楚的地方。
1.BOT案屬行政契約。我不清楚繳費通知,究竟是對人的一般處分,
還是私法契約。
2.對處理結果不服的救濟,不曉得是否走訴願、行政訴訟這條路。
還是民事裁判?遠通網站上我查不到相關資料。
請各位高手幫忙解惑,謝謝!